经省委研究,决定将拟推荐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对象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4月25日起到4月29日止,共5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
联系处室:省委组织部组织处联系电话:(0571)85082764
传真:(0571)85082897
电子邮箱:87054660@163.com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