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4月26日讯 浙江的社会,正在变得越来越和谐。记者了解到,截至2010年底,我省确定的挂牌案件化解率70.2%。省信访局负责人介绍:“预计今年能顺利完成积案化解目标。”
走进群众,倾听民声
走进群众,倾听民声,化解矛盾。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是一种切合浙江实际的社会管理创新。
我省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进行下访,源于2003年,当年,省委主要领导倡导并逐步推广下访。在浦江、临安、德清、衢州等地,省委主要领导参加下访接待群众活动,身体力行,带动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重心下移,促进接访群众制度的建立健全。
8年来,省委始终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领导干部下访活动作为践行党的宗旨的一条重要途径,使领导干部下访活动成为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特别是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初信初访问题,努力从根本上减少信访数量。
一个数据,能说明我省对领导下访的重视:2010年,17位省领导先后赴15个县(市、区)下访接待群众51批次130人次,重点围绕需要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采取约访为主,调研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对面接待群众,实打实解决问题,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领导干部下去多了,上访群众上来少了。领导干部下访,听民声、消民怨、解民忧、促和谐,不但实地了解群众困难,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还从组织制度、工作程序、方式方法、功能发挥等方面形成信访工作体系。
数据,最能说明领导干部下访的重要意义:2010年,全省信访总量同比下降7.6%。其中,来信下降12.7%;来访的批次和人次,分别下降4.3%和5.8%;来省上访人次则下降18%。
信访工作,走向完善
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我省信访工作制度正逐步健全,走向完善。
连续7年,省委书记、省长与11个市的市委书记、市长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责任书》,把守土有责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党政主要领导,把处理各种矛盾的工作职责细化到全年度的具体工作中,并通过领导干部下访活动,督促信访责任落实到位,市、县、乡镇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责任网络。
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
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县以下建立了每月一次的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干部约访、下访制度,健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确保有群体性苗头的信访件都能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大量问题迅速得到解决。
与此同时,问责制度也更加深化: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已被明确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扎实、群众满意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不认真解决信访事项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会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也主要依靠基层。基层稳则社会稳,基础强则工作强。
自2008年开始,我省完善多年来开展的省市县各级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活动,组织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变上访为下访,初步形成了县委书记“察一方民情,保一方平安”的工作新机制。
我省还积极探索和总结新形势下做好基层信访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目前,我省已有60%以上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达到了“五个一”标准,即信访工作实现“一个网络、一支队伍、一套机制、一个场所、一笔经费”要求,信访工作的重心下移到村(社区)、企业和基层站所,形成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基层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及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浦江县处理“重复访、无理访”的做法、云和县群众信访代理制,永康市党政主要领导“公开听证,三堂会审”破解疑难信访问题等一批做好基层信访的工作机制被归纳总结并推广。
积案化解,取信于民
解决信访问题,积案化解,是很重要的一环。自2003年以来,我省就把解决信访积案作为取信于民、维护稳定的重要内容。通过努力,解决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跨地区跨部门、需要协调研究解决的疑难复杂问题。
从去年开始,我省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彻底排查梳理信访积案,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挂牌交办。
此外,针对各类特殊利益群体频繁串联集聚上访的实际情况,我省集中梳理12大类30个群体信访问题,协调有关厅局作深入调研和评估,并正在研究部署化解工作。
领导干部走下去,在群众生产、生活的生动课堂里倾听心声、同频共振,破解人民群众需要破解的难题,这种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增进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