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首次发布的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0年)白皮书显示,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内外企业排挤竞争对手、挤占市场份额的有力“武器”。
据广东高院副院长徐春建介绍,广东出现的3类新问题,将关系到未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走向。
涉外因素凸显,国外企业欲借助知产纠纷挤压国内企业。广东高院在审判中发现,一些外国企业将知识产权作为遏制竞争的商业工具,打击、遏制中国同业竞争者的现象。
关联案件增多,出现了“试水案件”。权利人就手中持有的某项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在完成先期针对一批涉嫌侵权者的调查取证工作之后,有意识地先选取其中的几个被告向法院提起“尝试性”侵权诉讼,视法院对这些案件的审理结果,来决定是否针对其他涉嫌侵权的行为人分批次提起侵权诉讼。
策略性和规模性维权趋势明显。波马公司连续多年在广东大规模提起商标维权诉讼,诉讼对象从生产制造商转到销售商,维权重心从珠三角发达城市转入清远、阳江等广东偏远地区,其策略性维权举措以及相关系列纠纷处理情况值得关注。(记者邓新建通讯员林劲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