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平安浙江网 > 各地动态 正文
集装箱是货物还是车辆? 法院:视为"承运的货物"

  案情:2009年5月10日,刘某聘用的驾驶员王某驾驶一挂货车,在甬金高速上往宁波方向行驶。途中因王某操作不当,挂货车右侧车头与边护栏刮擦后侧翻,结果车辆及挂车上的集装箱损坏。

  为此,车主刘某支付了施救费6400元、车辆损失费3750元、集装箱损失费34920元等合计54030元。

  车主刘某之前为挂货车分别了投保了不同的险种:前面的牵引车投保的险别为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机动车盗抢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后面的挂车部分仅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和承运货物责任险。

  而刘某在向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双方就损失的主要部分,即集装箱损失是否属于“承运货物责任险”理赔范围存在重大分歧。

  2010年12月,刘某向奉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54030元。

  在庭审过程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挂车的商业险保单中,车辆登记为“集装箱运输半挂车”,集装箱是车体的一部分,不属于货物,在该挂车没有投保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集装箱损失及评估费用不予承担。

  最近,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评析:集装箱到底是属于货物,还是属于车辆的一部分?在本案中,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关系到损失应适用承运货物责任险还是机动车损失险。

  本案中,涉案机动车的行驶证上,挂车车辆类型登记为“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出现了“集装箱”字样,但这并不足以说明集装箱属于挂车的组成部分。而且,保险单中对车辆相关情况所做的描述中,也未见集装箱是作为车辆一部分的描述,只是注明了车辆种类为“十吨以上挂车”。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也未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集装箱属于车体的一部分。其次,保险公司在明知该挂车从事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也没有明确告知对方,他们将集装箱视为车体一部分。如果集装箱损失被排除在承运货物责任险之外,这从实质上讲是免除了保险公司的责任,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

  此外,集装箱是便于装卸和搬运的装置。在本案中,它与车辆是分属不同的所有权人,因此,对车辆而言应该将其视为“承运的货物”,有关损失保险公司应该按照承运货物责任险的相关条款进行理赔。

分享到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开心网 开心网 人人网 人人网 推荐到豆瓣 豆瓣 搜狐微博 浙江在线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稿件
·现在可用短信和电子邮件变更机动车主联系方式
·窨井缺盖车辆连连“失足” 可向窨井所属单位索赔
·气温逐日升高 高速公路上车辆爆胎事故增多
·车辆一年检老赖就“暴露”了 杭州法院开展反规避行动
·宁波海关与青岛警方联破特大出口假冒商品案
特别策划 更多...
浙江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
·皮革制胶囊,治病还是致病?
·【特别策划】老酸奶再陷添加剂风波
·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冯志礼访谈
·浙江在线联合省高院直播知识产权庭审案例
·“平安浙江”建设新闻发布会 现场直播
平安时评 更多...
·闯黄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危险之举
·钱江晚报:别让子弹乱飞
·钱江晚报:烂尾楼的账,轧得平么
·青年时报:“换马甲”换不出机场费正当性
·钱江晚报:山寨救护车 哪来的生存空间
·钱江晚报:到底是什么让法官“眼花了”
平安发布 更多...
·5月15日起浙江省高速公路按实际行驶路径里程收费
·杭州:运河闸弄口段恶性杀人抛尸案 警方悬赏协查
·早晚高峰还车难 杭州再划出18个公共自行车储车点
·杭州警方征集运河命案破案线索最高奖励5万元
·杭州交警集中常态整治违法停车 更人性更实际
合作媒体  
主要成员单位网站  
廉政在线 浙江组织工作网
浙江文明网 浙江法院网
浙江检察网 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 省教育厅
省民宗委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浙江交通网 浙江农业信息网
浙江林业网 浙江卫生网
省安监局 省环保厅
浙江统计信息网 省工商局
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质监局
省粮食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共青团 省妇联
省公安边防总队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