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毛泽东表彰的浙江
干部参加劳动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培养和锻炼干部,保持劳动人民本色,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重要途径。浙江历来重视干部参加劳动,并取得了一些宝贵经验。
1963年4月,根据毛泽东的要求,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编印了《一批干部参加劳动的材料》,呈送正在杭州的毛泽东审阅。这些材料有七件,即:中共平阳县城西人民公社委员会书记廖锡龙写的《我们是怎样坚持参加生产、领导生产的》;钱天镇写的《应四官劳动好、工作也好》,应四官是中共宁海县越溪公社越溪大队支部书记;章轶仲写的中共金华县汤溪公社汤溪大队支部书记、老劳模陈双田访问记《怎样才能更多地参加劳动》;中共桐庐县委副书记娄秉宜写的《严如湛同志三下后进队》,严如湛是中共桐庐县俞赵公社俞家大队支部副书记兼大队长;中共瑞安县委书记季殿凯写的《隆山公社生产大队干部参加劳动》;中共余杭县委农村工作部的调查报告《余杭县五常公社大队干部参加劳动好》;中共青田县委书记袁长泽写的《五年来干部坚持种试验田的体会》。
对此,毛泽东十分重视。在审阅时,他将题目改为《浙江省七个关于干部参加劳动的好材料》,并于5月9日写下了长篇批语,把干部参加生产劳动看作是一件具有“伟大革命意义”的“极端重大的问题”,史称“五九批示”。
(省委党史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