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4月28日讯 4月17日,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王辉忠在宁波市公安局呈报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危化品灾害事故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的请示》(甬公局〔2011〕22号)上作出重要批示:“请红艺同志专题研究协调”。宁波市委常委、副市长余红艺等市领导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并着重要求宁波消防支队具体承办请示内容。根据王辉忠书记的重要批示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宁波支队按照“巩固发展企业专职队、壮大危化品辖区内公安消防队、在政府主导下建立危化品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思路,积极谋划组建具有宁波特色的有较强处置能力的危化品灾害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使其成为提升宁波城市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新增长点。目前,请示内容中关于组建政府主导下的化工消防特勤专业队等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
近年来,全国各地危化品灾害事故时有发生,给当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影响。宁波市作为华东地区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和危化品集散地,其危化品生产储运分布广、数量大、种类多,危化品灾害事故潜在危险性较大。加之近期日本发生地震、海啸灾害,更加突显了加强沿海、化工城市危化品灾害事故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此,宁波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辉忠,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奇在2011年第五次市委常委会上均作出指示,要求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始终抓好消防尤其是危化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月2日,王辉忠书记专程来到宁波支队调研,就做好石化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对支队已开展的具体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宁波市公安局也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相关指示的传达部署,并由宁波支队成立专项调研组,就全市危化品灾害事故消防应急救援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研。
目前,宁波支队从本职工作出发,主动作为、集思广益、积极谋划,着重围绕三方面工作,切实采取有效举措进一步加强危化品灾害事故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根据上级政府部门的有关要求,在依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在应急救援中的主导作用,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保障有力,集安监、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工程抢险、环境等部门为一体的社会应急救援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以及不同救援力量之间的统一调度指挥、协同作战,不断提升处置危化品灾害事故的救援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建设。一是巩固企业专职消防队。按照《消防法》规定,指导、督促达到一定规模的化工企业尽快建立专职消防队,提高队伍实战能力,负责本企业消防安全和初期灾害事故处置。二是建强公安消防队。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扩大消防站点覆盖面,同时将化工区现有公安消防队按特勤消防队标准,配齐配强相应装备和人员。三是提请建立政府主导的化工消防特勤专业队。参照大连、青岛等地做法,由政府出编,从地方招聘危化品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应急救援队员,组建化工消防特勤专业队。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水上(海上)、空中消防站,切实提高对船舶、输油管、海中平台、高层建筑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设。针对化工火灾扑救中灭火剂和器材装备消耗大,增援速度要求快的特点,建议在化工集中区域建立一个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储备至少能够满足一次大规模危化品灾害事故处置所需的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及易耗器材,保证事故发生时,各类救援物资能充足、及时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