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探索“网格建党、区域统筹”模式
推进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双覆盖”
宁波市镇海区委将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作为党建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在实现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基本覆盖的基础上,探索推行“网格建党、区域统筹”工作模式,不断推进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双覆盖”。
一、探索“网格建党”模式,着力破解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难题。一是开展地毯式排摸。实行区职能部门、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全员发动,以行政区域为单元,逐家上门排查,掌握企业详细地址、从业人员、党员数量等基本情况。注重舆论造势,依托镇海“先锋”电视频道高密度开展宣传,组织已建党组织的党员业主现身说法,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活动,招宝山街道54名职工党员主动亮明身份。梳理党员组织关系,将241名挂靠在区人才交流中心和镇(街道)党员服务中心的企业党员全部转到企业片区党组织,52名楼群支部管理的商户党员转到所在商圈党组织。二是推行网格式划片。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数量适度、便于管理”原则,建立三级管理网格,其中,镇(街道)为一级网格,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委;村(社区)、工业园区、行业协会为二级网格,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络站和党员服务中心,配备党建工作指导员;在企业数量较多的村(社区)、工业园区,按10—20家企业为单元划分三级网格,每个网格选派1—2名党建工作指导员。三是实施“3210”阶梯式组建。对网格内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规范式”单建党组织;对只有2名党员的,采取“派驻式”,委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到企业兼任党组织负责人;对只有1名党员的,采取商会组建、产业共建、行业协会统建、龙头企业带建、楼宇商圈合建、网格片区联建等方式,因企制宜组建党组织。试点区域单建党组织29个、联建党组织26个。对暂时没有党员的企业,实行“委托式”培育,由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在网格内每年发展党员1人以上,为下步建党创造条件。四是探索区域统筹式运作。妥善处理好企业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关系,探索“隶属关系在党委、工作指导在站点”工作模式,明确企业党组织一般隶属于镇(街道)非公有制企业党委,由村(社区)企业党建工作联络站进行工作指导,并由村(社区)书记兼任站长。对党员管理、党建阵地、活动载体等实行区域统筹,对组织关系暂时不能转入企业的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编入所在企业或网格党组织接受“双重管理”;全区7个区域性党员服务中心和87个村民(社区)服务中心,向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开放,强化区域行政党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创新“党群联动”机制,着力推进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专项行动。一是领导干部包片建。实施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区级领导近期已在28家企业建立党建联系点,并安排部分区委常委对口联系工业园区抓组建工作。镇(街道)实行联村(社区)负责制,在每个村(社区)采取“1+1+1”(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各1名)工作模式,包干负责集中组建工作。二是基层干部带动建。各镇(街道)根据村(社区)辖区企业数量下达组建任务,发挥农村和社区干部在抓组建工作中的带动作用。建立组建进度通报制度,设立管理台帐,加强督办指导,对各村(社区)有组建任务的企业实行“组建一家、销号一家”。澥浦镇十七房村全体干部走进辖区132家企业,上门宣讲党的政策方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今年3月份就上门360多人次,让企业主深受感动,新建党组织达20家。三是工作指导员驻点建。重点从基层党务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机关干部等人员中选派专兼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其中,今年区级选派了50名组工干部联系50家企业,拟选聘10名退出现职区管领导干部到重点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指导员进驻网格单元,负责党的政策宣传、党员发展等,并“攻艰”抓组建,有力推进集中组建专项行动。四是群团组织协助建。去年全区率先推进工会组织全覆盖,基层工会累计达1678家,单建率为95%。我区充分运用这一成果,对党员少且未达到组建要求的企业,依托工青妇等组织实施“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工程。群团组织培养员工素质,及时发现优秀人才推荐入党,扩大党建影响,积聚建党条件。
三、构建“多元保障”体系,着力确保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正常运转。一是强化领导和指导。设立区委“两新”工委,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组织部门牵头,统战、工商联、工商、发改等部门参加,研究工作、解决问题。采取“一支部一方案”的办法,分类指导新建党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并统一编印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资料汇编》分发到企业,促进了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是完善党建工作保障机制。采取内选、外聘、委派等方式,配优配强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同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经费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确定,区级每年回拨经费达34万元,并对单独新建党组织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给予补助,仅去年就达43万元。三是健全激励引导机制。将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基层书记抓党建述职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奖优评先征询制,把企业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优评强、评审企业信誉等级、文明单位评选等的重要依据,凡有条件但不支持建立党组织的,该企业及企业主不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或评选劳动模范等各类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