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3日讯
5月1日是醉驾入刑新规开始实施的第一天。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查处酒后驾驶行动,历时两个半小时,查了500多位司机,只查到了一个醉酒驾车者,他也成了义乌“醉驾”入刑第一人。
>>“醉驾”入刑第一人
酒后送客户回宾馆以为“五一”交警放假
晚上11时35分,义乌市江东路与五爱路交叉口,城区三中队民警检查一辆悬挂义乌号牌的黑色小型客车时,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
民警当即把司机请下车,用酒精测试仪进行吹气测试。结果显示,该司机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27mg/100ml,远远超出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面对酒精含量测试结果,司机周某一脸紧张。
周某是外地人,在义乌已经有6年了,在义乌北苑街道开了一家外贸公司。
周某解释说,当天下午,他去萧山机场接客户张某来义乌。张某是他多年的老客户,安排好住宿后,两人来到五爱路上一家鸡煲店,周某盛情款待这位老客户。期间,两人推杯换盏,喝了不少啤酒,直至晚上11点左右才结束。
“也想过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老客户的宾馆就住在不远处,也就四五百米路,开车到宾馆总不会被交警查到。而且又这么晚了,又是‘五一’假日,想想交警放假不会上路检查。”抱着侥幸心理,周某载着老客户迷迷糊糊就驾车上路了,没想到被逮了个正着。
根据交通法新规定,周某这次的醉驾违法行为,将受到吊销驾照、六个月以下拘役、五年内不得重考驾照等重罚。
总体情况
节前抓了39个“酒司机”节后只逮到一个醉酒的
5月1日晚上7时10分,江滨路与化工路交叉口,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二、三、福田四个中队的民警、协警共40余人严阵以待。
民警、协警不时示意过往的机动车停车检查。但到当晚9点左右,没有查到一个酒驾司机。
随后,民警、协警回到各自中队稍作休整。当晚11时10分,全班人马转战义乌市江东路与五爱路交叉口,开始第二次检查酒驾。
根据粗略统计,当晚,交警两次出击共检查车辆500余辆,驾驶人500余人,历时约两个半小时,共出动警力80余人次。这次检查只查到一名醉酒驾驶的司机,没有查到酒后驾驶者。
而在4月28日晚上,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乡同步开展查处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一个晚上共有39名“酒司机”被查,其中6名是醉酒驾驶者。
部门说法:新规对司机威慑作用巨大
新法规实施前后,司机表现大不相同。义乌市交警大队大队长石长禄分析,从5月1日总体检查情况看,酒驾司机比以往明显少了很多,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义乌交警部门在今年年初就充分进行醉驾入刑新规定的宣传,使“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理念深入人心;二是新规对酒驾司机确实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一旦醉驾被查到,不是以前的行政拘留,而是刑事处罚。醉驾者不仅要坐牢,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考,而且一辈子有污点,对自己和子女的将来都有影响。三是与交警日常的严管重罚也是分不开的。
石长禄表示,今后将一如既往地对酒驾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采取不间断、不定期、不定点的查酒驾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