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9日讯
组织3场赌博获利70余万元,钱没到手,却身陷囹圄。5月6日,温州瓯海区浦北村村支书胡孟达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同案的龚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40岁的胡孟达,因赌博输红了眼,他就和朋友龚某、黄某商量,打起开设赌场的主意。
去年8月,胡孟达出资60万元,3人先后借用一间民房和一处棋牌室,组织了3场赌博活动,从中抽头获利共7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孟达、龚某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