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给人看相,实则挑逗男人上钩;说是试试“性药”,实则把人迷晕劫财。5月5日,这个涉嫌抢劫罪的“看相女”站到了嘉兴南湖区法院的被告人席上。
公园里偶遇热情“看相女”
去年11月22日,家住嘉兴市区的张某吃过晚饭,到火车站附近的公园散步。在那里,他遇上一名三十来岁的女子,说要给他看相。闲来无事的他便同意了。谁知,看着看着相,女子开始有意无意谈起男女之事。张某一听,认为对方在暗示自己,不禁心猿意马起来。
很快,两人便聊得火热。最后,女子提出去宾馆开房。张某一想,老婆下班晚,索性就带她去了自己家。到家后,女子从挎包中拿出一瓶饮料,称是朋友从外地带来的特效“性药”,劝张某和她一起“试试”。
见对方“服务周到”,张某心花怒放,赶紧接来喝掉。
晚些时候,张某的妻子陈女士下班回家,在楼梯上遇到了一名女子,拎着一包东西,看上去神情有些紧张。起初她并没有在意,可一进家门后,她大吃一惊:灯和电视开着,老公却在房里呼呼大睡,任凭怎么推喊都没反应,房间里一片凌乱。
陈女士突然想到刚才遇到的那名女子十分可疑,就赶紧追了出去,终于在小区门口将她拦下。她仔细一看,对方脚上穿着的正是自己的一双皮鞋。
女子随后被带到了派出所。原来,她就是之前被陈女士老公张某带到家去的“看相女”。张某正是喝了她提供的所谓“性药”昏迷不醒,而她趁机从张某家拿走500多元现金,还有手机、鞋子等财物,价值近千元。
上当者都为上了年纪的男子
警方调查得知,这名女子姓唐,36岁,四川人。几年前,她嫁到嘉兴,曾以卖菜为生。后来什么活也不干,经常一个人出去,往往都能带些财物回家,说是在外面倒腾古玩赚的,家人也没在意。
其实,唐某出门时都会带一瓶饮料,里面溶有一种含安眠药成分的药物,可以导致人昏睡。据她交代,自己通常都是在公园等地,专找上了年纪的男子,以看相为名,进而聊些私密话题,若对方动心,便拿出所谓的“性药”,建议对方和自己“试试”。一旦有男子把持不住,喝了药被迷倒,结果不外乎是“人财两空”。
经查,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唐某共得手4次,被害人都在60岁左右,地点大都在他们的家中或办公室。而她几乎什么都拿:钞票、电脑、相机、手机、电动自行车,甚至被害人身上的衣物。
迷药劫财已构成抢劫罪
法庭上,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但她一再强调,自己犯的是盗窃罪,并非抢劫罪。
她辩称,自己并没有强迫被害人吃药,他们都是主动吃的,而且也都是对方带她去家里的。“我只知道这样的行为不道德,但因为我找不到工作,老公收入很低,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为了孩子我才这样做的。”
承办此案的法官表示,本案中,虽然唐某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但她采取迷药麻醉的方法致人不能反抗,进而劫取财物,符合刑法中抢劫罪的规定,已构成抢劫罪。从她4次劫财的情况看,属多次抢劫,根据法律规定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经鉴定,唐某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