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0日讯“这些新当选的村干部都是大家一个个认真选出来的,村级班子里就需要这些年轻有活力的,懂经济、有文化、会干事能干事的人。”昨日下午,我市举行丽水市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情况通报会。
丽水集中性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如期完成
丽水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从去年11月份开始试点,今年1月份正式铺开,至目前为止,全市应换届的村党组织2837个已全部完成;应换届的村民委员会2841个,已完成2838个,完成率达99.9%;应换届的村经济合作社2841个,已完成2638个,完成率达92.9%;应换届的村务监督委员会2841个,已完成2839个,完成率达99.9%,全市集中性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如期完成。
选举过程公开
民主化进程加快
“这次村级党组织换届,让候选人围绕村里的发展规划谈思路、出点子,展开竞职,这样的做法,符合老百姓意愿,也使整个村的发展有了延续性,对农村来说是件好事。”
“公推直选”“自荐直选”“竞职承诺”“民主测评”……我市不断探索扩大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让民主变得更加实在,“看得见”“摸得着”。在村党组织换届中,我市有591个村采用了“公推直选”方式直接产生书记、副书记。从推荐过程看,党员、群众的参与热情高涨,在推荐环节,共有159240名群众参加。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中,2778个村采取了“自荐直选”方式,有57个村采取“海推直选”方式进行选举。
在整个换届过程中,我市还全面落实了“先定事、后选人”和“四项承诺”制度,把竞职和承诺的内容交给群众监督和评判。群众们说:“这次选举的做法比以往更民主、更透明,选出的当家人我们信得过。”
严查贿选案件
选风选纪明显转变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农村民主政治生活上的一件大事。选择什么样的人做村里的“领头雁”,群众最有发言权。我市高度重视选风选纪问题,始终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此次换届过程中,全市236人主动退出选举,279人被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22人被宣布当场无效,确保了人选质量。全市共查处6起贿选案件和13起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117人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理,有力维护了换届选举秩序,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村级组织换届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