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个具有合法身份的个体工商户是温州市解放北路的小摊主章华妹。章家有7个子女,章华妹是最小的那个“七仙女”。1979年底,因为家里日子窘迫,有经济头脑又在解放前做过布匹生意的父亲发现章华妹身上有一种天然的经商气质,便让小女儿去开店经商。于是当时还只有十八九岁的章华妹就在家门口摆了一张方桌,放一些小百货、画片之类的东西卖,因为没有合法的资格,一有巡逻的人过来就得马上关大门,以免被查办。
1980年底,工商所搞试点,章华妹接到了“领证”的通知。当时到工商所领取表格的人只有两三个。章华妹在填写表格时把自己的开业日期填为1979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150元。1980年12月11日,章华妹得到了一张崭新的营业执照——姓名:章华妹;地址:解放北路83号;生产经营范围:小百货;工商证字第10101号,编号上盖着一枚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鲜红印章。就这样,章华妹成了“全国第一个个体工商户”。不过,随着浙江的个体工商户一起起起落落20年后,章华妹才知道自己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个体户。2004年11月,作为5名嘉宾之一,章华妹以“中国第一个个体户”的身份代表温州参加了央视“中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颁奖晚会。
(省委党史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