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6日讯
受不了前夫的纠缠,25岁的陈某与同居男友金某网购带有毒性的中药草乌(别名“断肠草”),并自制了一瓶毒酒,骗前夫喝下。前夫因此中毒抢救无效身亡。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金某则被判无期徒刑。
南某,31岁,乐清人。2007年,南某与从重庆来温州务工的陈某结婚,并育有一女。
然而,两人感情不好,经常吵架。一次,南某发现陈某与金某在一起,因此怀疑陈某出轨。去年7月,南某与陈某离婚,女儿由南某抚养。
离婚后,陈某与金某走到一起。南某心中放不下,多次纠缠陈某想要复婚。不堪骚扰的陈某与金某有了杀害南某的念头。
陈某在网络上看到一种叫草乌的中草药,具有较强的镇痛作用,草乌中含有的乌头碱,毒性极大,如大量食用能使人中毒,严重的还会危及生命。
去年9月14日,陈某网购了500克草乌,从老家带回温州。10月中旬,她与金某在乐清一暂住处将草乌捣碎、熬制,掺入一瓶劲酒中,制成药酒。
10月23日,南某再次打电话给陈某要求见面,陈同意,并约定到两人曾经约会的地点乐清柳市一广场。
陈某与金某事先来到广场,把药酒放在一白色雕像下,然后离开。
南某如约而来,不见陈某。在电话中,陈某对南某说,雕像下放着一瓶“减肥药”,要是真心对她好,想复婚,那就把“减肥药”喝了,如能成功减肥,她会同意复婚。
一直想复婚的南某二话不说,一口气喝光了那瓶“减肥药”。回到家中,南某全身麻木,呕吐不止,此时他才感觉到那瓶“减肥药”有问题,便给朋友打电话求救,并在一张纸上写下“小林(陈某)骗我喝的东西”这样几个字。
在医院抢救了几天,南某因乌头碱中毒而身亡。陈某与金某也很快被警方抓获。南某与陈某的3岁女儿如今由南家人抚养。
在审判阶段,陈某的辩护律师曾提出,案发的起因上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而陈某与金某购买草乌的初衷是为了殉情,因考虑到还有孩子抚养而放弃自杀。
法院认为,南某与陈某离婚后,南某原谅了陈某出轨的过错,要求复婚,虽然因复婚心切,行为有过激之处,但并无明显过错。在南某喝下药酒后,生命垂危之际,陈某与金某竟拒不告知实情,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并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记者潘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