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0日讯
准备买房养老的梁先生看中一套“江景房”,在签订购房意向协议并预付了2万定金后,他才知道自己要购买的房子北面要建一幢28层、高达百米的大楼。梁先生不得不毁约,两万元定金被房东拿走。
事后,梁先生越想越气,他想,如果不是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介绍这套房子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并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他购房,他就不会白白损失2万元。于是,梁先生一纸诉状,将中介公司告上法庭,提出索赔。
昨日上午,这起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公开审理。
给梁先生提供看房中介服务的是杭州卓家房产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卓家房产)。来自台州的梁先生今年66岁,他说,自己即将退休,想买套好点的房子安度晚年,当初决定购买卓家房产推荐的滨江区滨盛路柏悦轩的酒店式公寓,就是因为看房时中介工作人员推荐说是江景房。
当时,梁先生带朋友去柏悦轩看房子时,发现北面正在打地基,问中介工作人员,他说是在造车库。因此,梁先生放心地与中介签订意向协议。后来,梁先生的朋友告诉他,柏悦轩北面正在造的不是车库而是高楼。
“高楼造起来,那我要买的房子一点江景都看不到了。”梁先生称,等他回头找中介时,对方表示定金已转交给房东。后来,三方多次协商,都没有谈出结果,梁先生的定金没法拿回来。
“是中介公司欺骗了我们,他们隐瞒了北面要造高楼的事实。”梁先生表示,看不到江景,房产的品质将大大降低。
对梁先生的说法,中介公司当庭喊冤,他们认为当初梁先生购房时要求是“小高层”、LOFT,他们也是按照梁先生要求带他去看柏悦轩的房子,看房时,中介工作人员推开窗户,随口说这里可以看到江景。中介公司坦承,他们也是后来才知道柏悦轩北面要造高楼的。
“是梁先生几次出尔反尔才导致这宗交易流产的。”中介公司的律师在法庭上说,当初看房发现北面打地基时,梁先生没有当场追问,即使事后知道北面要建高楼也不影响购房协议的履行,而且,事后,中介公司曾为买卖双方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将中介费用折让近一半,但梁先生缺乏诚意,在签正式购房合同前又多次要求压低房价,导致协议过期,最终,房东没收了定金,这一后果应该由梁先生来承担。
庭审结束后,双方都同意调解,不过中介公司不同意全额赔偿梁先生被房东没收的2万元定金,法官表示如果双方协商没有结果,将择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表示,这起纠纷涉及了中介公司的诚信、责任心、专业程度以及沟通能力等问题,本案再一次给房产中介敲响警钟,敦促他们改进服务,减少误会消除纠葛,进而使房产居间服务的市场秩序日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