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全省法院“千名办案标兵”评选活动,从2010年9月至今年9月,在政治素质高、办案数量多、案件质量高、社会形象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名列前茅且无超审限、无不合格案件的法官中,评出1000名办案标兵。
陕西高院党组要求,“千名办案标兵”评选的对象主要是实体裁判、审判程序公正,调解结案率、实际执行率、服判息诉率高,案件改判及发回重审率、申诉上访率低,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各界评价高的各级法院审判、执行一线岗位上工作的法官。评选要结合“万件办案质量大评查”活动,以业务庭为单位,普遍组织案件自查、互查和精品案件展示,引导法官自觉树立“精品”意识,不断完善和创新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提高案件质量,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此次“千名办案标兵”评选活动,省高院机关由政治部组织实施,各中级法院辖区内由各中院政治部组织实施。评比坚持组织推荐、群众参与、公开透明的原则。考察候选人由各中院、基层法院政工部门负责实施,对候选人要在适当范围内组织群众民主测评并进行公示,各级法院向省高院报送候选人名单前,应征求同级纪检监察、审判管理和上级法院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记者朱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