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华市召开新社会组织党建特派员座谈会,派驻第二批36名党建特派员到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加上第一批的25名党建特派员,该市已共派出61名新社会组织党建特派员。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党建特派员队伍为推进该市新社会组织“双强争先”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制定标准选好人。该市规定,市委新社会组织党建特派员原则上从市、县两级机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退出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中选派,要求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素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符合条件的其他相关人员也可参加推荐。县(市、区)选派党建特派员的条件,可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党建特派员实行专职派驻,派驻单位一般为市级新社会组织“发展强、党建强”示范单位,一人派驻一家新社会组织,派驻期限为2年。
二、明确职责强作用。为充分发挥好市委新社会组织党建特派员的指导作用,该市要求党建特派员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派驻单位党建情况,结合派驻工作,积极撰写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报告,为市委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出谋划策。要负责联系、协调、指导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按计划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争取新社会组织的支持,帮助建设规范化的党组织活动场所,指导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党员活动内容,积极在新社会组织中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同时关心和支持所联系新社会组织的事业发展,协助做好党委、政府和新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派驻期间每名党建特派员为派驻的新社会组织办1—2件实事。
三、形成合力抓管理。市委新社会组织党建特派员的日常管理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为主,派出单位协助。下派前,市委组织部组织党建特派员进行集中上岗业务培训;派驻期间,通过召开座谈会、例会以及督查等形式,关心、了解和掌握党建特派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加强联系、指导,总结并推广成功经验、典型做法,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各派出单位和派驻单位在工作和生活方面,力所能及地为特派员提供方便,安排办公场地和设备,便于其顺利开展工作。下派结束时,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和派出单位党委(党组)共同负责对党建特派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鉴定材料。
四、建章立制促规范。派驻期间,党建特派员原则上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确因工作需要须兼顾原单位工作的,应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派驻期间新社会组织党建特派员的党组织关系要迁入新社会组织,但不转人事关系;享受原单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从派驻单位领取薪酬。同时,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要求党建特派员记好工作笔记,将出勤、工作、实绩等方面的内容登记入册,每季度向市委组织部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健全和强化工作激励机制,对新社会组织欢迎、工作突出、考核优秀的党建特派员进行表彰,并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表现差、工作绩效不明显的党建特派员,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直至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