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辽敏,女,1972年4月出生,2003年5月入党,大学文化,现任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陈辽敏到西湖区法院工作以来,爱岗敬业,秉公司法,认真履责,做好案件调解和速裁工作,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一定要做一名公正司法的好法官
自加入法官队伍以来,陈辽敏始终牢记使命,把对职业的热爱,体现在每一次公平、公正、高效的办案之中。她常说,“作为法官,每天要承办很多案子,可作为老百姓,很多人可能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和法院打交道,如果没有尽可能的让他们满意,就对不起法官的责任,更对不起老百姓的信任,所以,一定要做公正司法的好法官”。在审理郑二梅等人诉留下街道石马村土地补偿款纠纷案件时,她考虑到原告均为农嫁女,在诉讼中处于弱势,在取证上易因无法调取到有效证据而败诉,她本着公正为民的原则,依法向被告释明了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让被告将村财务帐如实公布,六原告胜诉后,含着热泪送来“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锦旗。她说:“许多当事人打官司不只是简单寻求法律结果,更是希望从感情上得到抚慰和认同,我们要担当好倾听者、安抚者、引导者的角色”。
陈辽敏同志办案中考虑最多的是如何更好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做到每个案件都能快审快结,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在收到案件后她立马通知被告领取副本,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即刻安排调解。对庭前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安排开庭,并在开庭前详细了解案情,甚至亲自深入现场调查取证,做到庭审时心中有数;庭审中,对没有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她能耐心介绍案件的审理程序、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等。处理案件时,她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对在庭审中没达成调解协议的,庭审后又多次到当事人住所去做调解工作,尽可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力求案结事了人和。有一天中午,她刚开庭结束就接待了一位从贵州赶过来的当事人,要求与在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的妻子离婚。为避免当事人在两地来回奔波,陈辽敏顾不得喝上一口水,马不停蹄地赶赴省女子监狱。监狱领导听了陈辽敏的情况说明后,破例在中午安排了开庭场所。调解中,考虑到女方正处于非常时期,十分敏感,为了避免因一时意气用事同意离婚,而事后又后悔不迭的情形,陈辽敏与女方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交流后,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事后,同去的律师对陈辽敏说:“我当了二十多年的律师,办过案件近千件,接触过无数法官,像你这样敬业的可真不多啊!”
一定要做一名化解矛盾的好法官
陈辽敏常说,“民事案件繁琐细碎,尤其是一些标的虽小但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往往法律事实较为简单,但是法律事实背后的矛盾可能更错综复杂,法官简单通过开庭判决,虽然取得一定法律效果,但往往不能从本质上解决矛盾,这就更需要法官运用调解方法全方位寻求解决纠纷的途径,以法律的尊严说服人,以自己的热情真诚打动人,真正实现能调则调,案结事了”。她在案件审理前,都能耐心地倾听当事人诉说自己所受到的委屈以及内心的痛苦与不满,在当事人的消极情绪得到宣泄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做心理疏导工作。案件审理中,她根据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一般规律,针对纠纷的不同性质和内容,以及不同当事人的个性特点和心理状态,选择适当的方法、技巧和策略,向当事人传递调解信息,使用当事人能接受、理解的语言,运用民事调解的心理学技巧,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理纠纷,巧妙地引导当事人增强沟通,做到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最后妥善地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和升级。
周老太是位缠诉十几年的老上访户,为此,家庭矛盾也不断累积,最后丈夫离她而去,甚至子女都要与她脱离关系。陈辽敏同志接手该案后,仔细查阅了厚厚的案卷资料,并积极联系周老太,耐心地听完她的诉说,又推心置腹地和她拉起家常,深入浅出地分析拆迁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其症结所在。每次周老太来反映情况,陈辽敏同志都放下手中工作,耐心地倾听并尽可能地帮助她解决。最后,虽然合议庭以一事不再理的原则驳回了周老太的起诉,但她拿到民事裁定书时,仍表示感谢,并说:“陈法官这样办,我服气的”。
一定要做一名用心服务的好法官
陈辽敏说,做一名法官不仅要有不偏不倚的公心,还要有洞察秋毫的细心,不辞辛苦的耐心,为民解忧的诚心。只有用心学习、用心服务,才能真正体会到群众的疾苦,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认同。陈辽敏十分注重政治素养的提高以及专业业务能力的不断完善。她常常通过文件、报纸、书籍认真学习各类先进事迹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提高政治素养,她经常利用本已不多的空余时间查阅专业性书籍、学术期刊,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文义,还对法的本质、价值和具体应用有了深刻理解,拓宽了理论视野,厚实了法学底蕴,为审判业务能力的提高打下扎实的基础。她善于从案件中总结审判经验,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参与制度创新。她积极探索和创新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及时研究领悟“四调机制”,将诉前分流调解、立案调解、委托调解、邀请协助调解等调解方法,运用到日常审判工作之中。在审理一起婆媳之间的房屋腾退纠纷时,适时运用了邀请调解的方式。被告是原告的前儿媳,被告离婚后由于月收入只有650元,还要抚养身患癫痫的女儿,生活非常困难,便一直与原告同住一室,不愿搬离。双方时常争吵,严重影响了周边邻居的生活。庭审时,陈辽敏邀请了对双方当事人情况知根知底的社区主任一起做调解工作,在长达近六个小时的调解后,最终使原婆媳达成谅解,化解了原、被告间多年的积怨,为社区解决了一个“老大难”问题,得到了社区、街道以及周边群众的好评。
多年来,陈辽敏认真履行法官职责,以“细心、耐心、公心、诚心”换取当事人的“舒心、安心、放心”,五年来她放弃许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办案,平均每天排期审理的案件在四件以上。最多的一次,她一日安排调解、开庭十几件案件,其中就有八件当天审结,真正做到了快审、快结。她午休时间从不停歇,及时查看案件进度梳理思路,晚间和周末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每天工作时间都长达十余小时。近五年来,她共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735件,结案率95.36%,涉案标的额7.29亿元,调解撤诉率为84.39%,息诉服判率达100%,平均审理时间21天,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发生当事人缠诉上访,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陈辽敏同志2008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200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个人一等功,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十佳优秀法官,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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