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30日讯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温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直单位开展“责任型、服务型、效率型、学习型、廉洁型”机关。市委市政府日前发出《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创建活动作出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各市直单位将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机关文化为引领,以“全省领先、全国一流”为目标,以落实即办制为重点,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为推进我市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部署,我市将全面实施“强责治庸”、深化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力学力行”等活动,并全面推进机关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实施“强责治庸”行动,全市机关单位将从强责、定责、履责、追责四方面入手,基本建立责权对称、层级清晰的责任制,基本消除庸懒散现象,进一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聚力。各市直部门须对部门责任进行法定化,解决好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和管理真空的问题。涉及公众利益的工作,以责任制形式向社会公开。我市还将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对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决策失误,“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对领导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市机关单位需查找个人、机关内设部门、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建立防控措施,存入廉政风险信息库,并通过一定形式公示,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在核定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流程的同时,各单位对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决策权、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监督权等,须进行合理分解,强化制约监督。如部门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工程、物资采购、项目审批,对重要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按规定实行定期轮岗交流。(温州日报 记者 王丹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