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2日讯
66岁的方大妈和77岁的刘大伯第二次因为离婚闹到了上城法庭。
他们是半路夫妻,大妈带着两个儿子,大伯带着女儿,经历了子女反对、感情磨合等等关卡后,已经共同生活了20多年,没想到还是闹到了离婚这一步。
大伯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刘大伯个子挺高,一头白发,精神十足,女婿来了,社区也来了人。
女婿想做刘大伯的“发言人”,可是刘大伯从座位上蹭地站起,“我能讲,我最了解情况。”
方大妈稍晚些到,进来后一直板着脸不正眼看刘大伯。两个儿子,一个儿媳都来了,小儿子做大妈的委托人。
开庭了,方大妈和小儿子坐在原告席上,刘大伯坐在对面。
按照程序先要调解,刘大伯先表态,“我一向认为不需要闹到法院来的,这是家事,社区里开个家庭会议,静下来把事情讲清楚就行,‘清官难断家务事’都这么说的。”
“我受不了他了,我只想让他放过我,能快快乐乐再活几年。”大妈一开口就有点冲,眼睛盯了一下对面的老伴。方大妈说自己要求很简单:解除婚姻,分割现在那套共同居住的房子。
大妈说:“感情基础已经薄弱”
法官很耐心:“20多年风风雨雨不容易,我们希望你们能和谐生活下去,但法律是允许离婚的,离婚分财产就要依法,大妈要分现在住的这套房子,大爷也有可能要追诉大妈的那两套房子……其实老房子值多少钱?能跟感情比吗?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啊……”
法官苦口婆心,但大妈表示不接受调解。
方大妈的儿子读起诉书前先声明,本来要请律师,但律师费要5万太贵了。
“他们1984年经人介绍认识,同居至今,生活前10年,双方互相依靠,彼此体谅,因为子女干涉,一直没有办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1997年买过一套房子,因为没结婚证,产权只属于老刘一人。”
“近10年,老刘性格大变,经常为水电费、煤气费等闹矛盾,在夫妻生活上,老刘还常常说怪话、刻薄话,什么人老面黄啊,没情趣啊,伤了对方的自尊。”
“社区几次调解也没用,感情基础已经很薄弱,如今两人已经分居。”
方大妈要求:解除事实婚姻,分割共同财产,也就是那套共同住着的房子。
法官表示择期再调解
“如果离婚,房子确实该分,可她手上的两套房子都转给她儿子了,也该算清楚。”大伯说。
紧接着,大伯掏出几张纸,“要离婚,就要把事情说说清楚,她说的那些都不是事实。对她的起诉书,我整理了八点意见……”
“我们是1984年认识的,可是同居是1987年,之前我女儿反对……前10年,她说生活幸福,的确是这样的……我待她儿子像亲生的一样,这个他们承认的,后来,孙子也有了,更是幸福中的幸福,孙子跟我也很亲。”
“没领结婚证,不是子女反对,而是她要申请困难户,要分房子。结婚证我是想办的。”……
十多分钟后,刘大伯只讲了其中两点,法官认为他讲的和官司关系不大,打断了他。
最后问:你们还有什么要说的?
刘大伯笑嘻嘻的:“还是希望不要法院来判,让社区参与坐下来谈谈,是我的错就是我的错,我也学过道理的,有错我一定会改的。”
昨天双方谈不拢,法官决定择期再给他们调解。 (文中人名皆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