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看守所内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有知情人透露事件系女民警王银巧与家人争吵后,到看守所指使其他在押人员将女嫌犯杜会茜打死,该女民警被刑拘后又被取保回家。当地公安局政委称死者本来就有病,但看守所“在管理上也还有一些漏洞”。知情人称,当地“现封锁消息,四处公关”(5月30日《中国青年报》)。
“躲猫猫死”、“喝水死”、“洗澡死”、“噩梦死”,近些年,看守所内非正常死亡现象一次次突破公众想像力,现在临渭区看守所又出现“心情不好死”——不是犯罪嫌疑人心情不好导致死亡,而是源于看管女警心情不好而挨打死亡。
不过,有若干问题我不明白了:看守所内不是要安装摄像头吗?不是同时有很多警察值班吗?不是有驻所检察室吗?怎么能凭由女警发挥心情呢?“躲猫猫死”事件后,公安部不是多次开展了看守所内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集中整治,出台了若干严厉的整治措施,公安部有关人士不是多次表态“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对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先停止执行职务,待查清事实后再依纪依法处理”?怎么到现在,又会发生女警心情不好就能随意组织在押人员打死犯罪嫌疑人事件呢?
在“躲猫猫死”等一系列事件后,公安部开展了前所未有的大力整治措施,然而,专项检查、教育整顿、全面推进“三项建设”,要不就是内部整顿,要不就是完善看守所的硬件设施,这些措施有一个共性,叫做“内部监督”。
其实,在“躲猫猫死”等事件后,诸多学者也开出了不少药方,让外界的阳光普照进看守所来。但现在看来,看守所内部监督是加强了,而外部监督、体制改革却仍然在“躲猫猫”。
每个人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不过,执法者的坏心情乘以滥用权力则可能等于被执法者的梦魇。我们无法控制执法者的心情,但是,我们却能防范权力的滥用,关键在于,当滥用权力的警察在玩“躲猫猫”时,我们的监督机制不能再玩“躲猫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