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来自我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统计数据显示,所内1000多名未成年服刑人员,75%的犯罪类型为侵财类,其中63%为抢劫罪。其次是性侵犯类的犯罪。而本省籍未成年服刑人员几乎都是独生子女。他们的犯罪原因不是从小被家长过分溺爱,就是家长教育方式不当,过于严厉,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有父母的影子。
昨天,我省唯一一家青少年“网上律师事务所”7岁了。这是省内唯一一个公益性的专门针对青少年的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的网上律师事务所。省内12位资深律师成为青少年专门的法律维权人。值此“六一”之际,记者采访了几位法援律师,听他们谈谈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与问题。
童松青:家长是孩子第一个老师
案例:张某,18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捡”回家。父母总是夸他有本事“,顾家”。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上网,张某把“捡”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他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20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等,价值2.7万多元,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点评:这起悲剧的根源就是父母
对儿子盗窃行为的夸奖,这种夸奖造成了张某价值观的严重扭曲。可以说,是父母亲手把儿子送进了铁窗。
据报道,我国70%的家庭教育方式不妥,懂得用正确的方式来教育孩子的家长相当有限。据某地少管所的调查,失足少年中,父母有不良嗜好、行为不端、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分的占33.4%。从中可以看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受家长不良行为及家庭不恰当教育方式的影响。
家庭教育是其他教育的基础,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因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都明确了父母对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教育的法定责任。
吕俊:为逃避家庭暴力,孩子宁可进监狱
案例:15岁的少年晓峰(化名)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说因分赃不均,自己杀害了一名男子并焚尸。事实上,此时晓峰离家出走一天多,当晚8点已有家人报警。而且关于杀人焚尸的罪行,他并没有作案时间。经警方调查,晓峰报的是假案。由于未满18周岁,晓峰在接受了警方的教育后由家长带回。此时,年少的晓峰哭着说其实自己是受不了家长的棍棒教育,才想到了进监狱。
律师点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但是现实生活中仍不时发生。打孩子的人往往是在被追究法律责任之后,才真正认识到未成年家庭成员也有不容侵犯的合法权利,法律的强制力和震慑力对于惩罚施暴人、保护受害的未成年人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加强完善和宣传未成年人免受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尤为突出,要改变“家庭暴力是家务小事”等观念,对家庭暴力给予足够的重视,从而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王少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普法很重要
案例:一位家长反映,孩子就读的学校外经常有几个人围住一名学生索要财物,他的孩子就曾被抢走了1部手机。报警后,警方抓捕了这几名结伙抢劫的孩子。经调查,这8名犯罪嫌疑人全是未成年人,其中有4名还不满14周岁。他们作案并没有明确的目的性,只是在个别人的怂恿下跟着起哄。在讯问中,他们竟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
律师点评: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相对弱势的群体,缺乏社会经验和判断力、控制力。若看管、教育不足,他们很容易步入歧途。这个案例中的孩子就是为了宣示义气、展现能力,享受将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的快感,殊不知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有的孩子时常会有小偷小摸的行为,有的则为了寻找刺激而拉帮结派、寻衅滋事,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行为的危险性。日积月累,他们愈演愈烈的行径就触犯了法律底线而面临法律的制裁。这些都是未成年人严重缺乏法律意识的表现。
因此,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切实提高他们自我保护意识的工作迫在眉睫。身为父母更应该给孩子灌输正确的是非观,告诉他们只有自觉遵守法规,才能有效保护自己。同时,社会、家庭对他们应多加关注,及时挽救教育。滋事犯罪苗头,要及时遏制,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