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永嘉县瓯北镇下白岩村村民朱智溪因不满村内道路扩建征用自家承包地而捅死村党支部书记。6月8日,温州中院一审判决朱智溪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帮助朱智溪出逃的村民朱某某被定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温州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永嘉县瓯北镇下白岩村两委决定建造一条村中道路,当时商定按一平方米百元的价格对造路征用承包地进行补偿。后村两委决定将村道宽度由原先的6米扩至10米。但包括朱智溪在内的几户村民不愿意,致使其中一段几十米长的村道无法施工,整条村道成了两头宽、中间窄的“哑铃型”道路。
今年1月,下白岩村两委决定对村道的狭窄路段开工扩建,并计划按2005年的征地方案对朱智溪家被征承包地进行补偿。朱智溪不同意。据法院查明,朱的承包地10余年前遭山洪淹没后荒废至今。
1月5日下午1时许,朱智溪看见挖掘机正在开挖自家的荒废承包地,与正在现场的村支书朱新法、村委会主任朱爱义发生口角,并对他们进行言语威胁。后朱智溪赶往永嘉县上塘镇购买了两把30厘米长的尖刀,返回工地现场,持刀追杀朱新法和朱爱义,并用尖刀猛刺朱新法腹部两下。朱新法被刺破腹主动脉后倒在血泊中,经抢救无效死亡。村委会主任朱爱义因拿凳子抵挡得以幸免。
朱智溪杀人后,在同村好友朱某某的帮助下,驾驶摩托车逃往桥下镇梅岙大桥处,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