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建党90周年,也是交通集团成立10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要求,切实做好党内关怀帮扶工作,更好地体现“同路同心”企业文化理念,进一步促进党内团结和谐,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近日,交通集团党委下发《关于成立党员关爱工作委员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成立集团公司党员关爱工作委员会,负责党员关爱工作的领导工作,同时,还对组建党员关爱工作委员会提出要求。
交通集团党员关爱工作委员会由集团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工会主席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子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或纪委书记)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党员关爱服务中心,中心设在集团公司党校(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党员关爱工作的组织协调。
党员服务中心分为学习培训组、心理咨询组、困难救助组、法律服务组4个小组,分别由培训中心、工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任组长,各小组成员由组长负责召集组成,每组人员不少于10人,由集团公司内部专家、律师和社会专家共同组成,其中心理咨询组和法律服务组专业人员不少于80%。
《通知》明确了各小组的工作职责,其中,学习培训组负责建立和完善党员、党务工作者培训体系、课程设计,培训预算,培训各类外委机构、师资、教材的选择与管理,以及相关培训工作整体计划、总结,各类培训的组织、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心理咨询组负责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党员健康心理,树立健康新观念,组织各子(分)公司心理咨询工作者、志愿者培训,加强专业辅导,指导其建立党员心理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活动,对有心理障碍倾向的党员进行心理咨询和矫治;困难救助组负责掌握困难党员的生活状况、家庭收入、存在困难等情况,分类建立档案信息库,针对不同党员需求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建立党员分类帮扶机制,定期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参与“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开展集中捐助,充实党内关爱基金,定期对困难党员摸底申报,核准发放党内关爱基金,指导子分公司组织结成帮扶对子;法律服务组制定和实施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及工作计划,组织聘请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开展法律服务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受理、审批法律服务申请,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合同起草审核、案件代理等工作;收集、统计法律服务信息资料,建立和统一管理法律服务档案;宣传法律服务工作,组织交流法律服务工作经验;
为确保党内关爱工作的正常开展,《通知》还要求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定期公示制度。同时,鼓励各级党组织探索创新、大胆实践,把党员关爱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形成党内团结和谐,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