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120元,实际收费却是150元。”最近,丽水市部分驾校认为,他们的教练车在丽水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时,遭遇了乱收费,所以与检测站打起了官司。
每车次多收了30元?
叶有明是丽水市鸿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下文简称“鸿运汽校”)的校长,是他首先发现了“乱收费问题”。
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根据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的要求,当地驾校的教练车,需每年到丽水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一次。检测站按每辆小车每次150元、大车190元的标准收费。
2009年,鸿运汽校购置了两辆新的教练车,分别于当年3月30号和8月12号到车管所上牌,并于当天前往检测站进行检测。但是,两辆新车都没能通过检测。最终,两辆新车都是经过复检,并交纳复检费后才通过检测。
此事让叶有明对检测站的诚信度以及收费的合理性产生了怀疑。
经查询,叶有明在丽水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获悉,根据丽地价费(1997)153号文件,《关于丽水地区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车辆检测收费标准为每辆小车每次120元,中型车140元,大型车160元。
对照文件,叶有明发现每车次被多收了30元。
叶有明的说法,得到了丽水市多家驾校校长的证实。他们出示了多张发票,检测站确实按每辆小车每次150元,大车190元收取检测费。
收费依据张冠李戴?
对于每车次多收的30元,丽水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站长武旭平解释说,车辆的综合性能维护主要是两大块,一块是车辆的二级维护竣工检验,还有一块是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检测。120元的收费只是二级维护竣工检验的收费,150元的收费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的收费,两种检测包含的检测项目数量不一样,前一种是15项,后一种是23项,而且后一种包括了前一种的所有项目。
武旭平表示,他们作为企业,既然增加了额外的检测项目,所以就要增加收费。多收的30元费用就是对增加的检测项目的打包收费,而且这是有依据的。
武旭平所说的依据,指的就是1997年出台的《关于丽水地区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中的这一句话“:单项检测项目按附表规定标准收费。”
但几位驾校校长却认为“,单项检测项目按附表规定标准收费”不能成为“技术等级评定”的收费依据。
他们说,《关于丽水地区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只规定了“二级维护后车辆检测”的收费标准,并没有规定“技术等级评定”的收费标准。该文件附表规定的单项检测收费标准,只在“二级维护后车辆检测”某几个单项指标不合格,需要第二次复检这几个单项时,作为收费依据。
“技术等级评定的收费标准必须另外报物价审批。”几位驾校校长认为,武旭平的说法偷换概念,张冠李戴。
有资料显示,2004年5月,丽水市运管处发文,要求教练车施行技术等级评定。但收费标准一直未获物价部门审批。
武旭平说,因为这个价格的审批权限在省级物价部门“,我们当时接到的通知是省里马上要全省统一搞,不单独批价”。
问“:那后来有没有出来?”
武旭平“:后来没出来,后来我们一直在等。”
丽水市运管处处长沈利文表示“:各地有些是通过价格备案,可能他这里的价格备案没有。这个事情确实就是增加部分合理性问题,你说合理可能就是不合规。”
打官司等判决
根据《关于丽水地区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规定,二级维护后车辆检测某几个单项指标不合格,经维修后车辆复检,第一次复检不收费。
但驾校校长却说,一直以来,质检站都在收取第一次复检费,而且几乎每辆车每次都要被收取复检费。
面对质疑,武旭平否认存在第一次复检进行收费行为。
但丽水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却表示,他们在对检测站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时,确实发现有违规多收复检费的行为,每辆车分别多收了10元到25元不等的费用。
丽水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当时也要求检测站退还这笔费用,不过,由于检测站的电脑收费系统只保留一年的收费数据,之前其他年份的数据已经无法找到,所以有明确依据的退还金额只有一年的数额。也就是说,检测站只愿意退还一年的多收费用。
因此,驾校和检测站在具体退还金额上产生了严重分歧。目前,除了有一家驾校接受了退还款项外,其他的驾校和检测站至今无法达成一致。
于是,部分驾校分别状告丽水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有限公司,要求退还多收取的教练车车辆检测费30元。日前,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对这些案件进行了合并审理。法院将择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