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富阳法院对一起抢劫、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接受审判的是两名15岁的在校初三学生。
小A和小B(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人名均为化名),都来自富阳农村,是同班同学。
小A家离学校远,为了有更多时间备战中考,父亲让他寄宿在亲戚家中。父母不在身边,小A经常半夜偷偷跑到网吧上网。
小B学习成绩优异,但很贪玩。去年圣诞节,他偷偷跑出家,身上只带了3元钱。离家后,小B怕父亲教训不敢回家,钱用完了就向同学借,放学后就借宿在同学的租房中。
今年1月4日凌晨,小A、小B一起在网吧上网。上了一会儿,小B没钱了。他向小A借钱,小A说自己身上也只剩几块钱了,而且还要过好多天才能向父母拿生活费。
于是两人打算去外面抢点钱。
他们来到富阳市迎宾路一家宾馆附近寻找目标。一个二十多岁的瘦小女子独自在等出租车。
小A上前捂住女子的嘴,小B恶狠狠威胁:“不许动!”女子吓得一动不敢动。
两少年合力把女子拖到宾馆后面的楼梯转角处,抢走了她的手机包。包里有563.5元钱和一只手机。
钱财到手后,两少年不顾女子反抗,强行扒光了她的衣裤。小B帮助小A上前强奸了她。
之后,小A下楼望风,小B在地上又一次强奸了女子。
两少年回到网吧继续上网,到早上上课时间,又一起去学校上课。
当天下午,民警来到学校,两人被抓获。这时他们才知道闯下大祸,后悔万分。他们退出563.5元和手机,小A的父母赔偿被害人5000元,小B的父母赔偿被害人15000元。
法庭审理期间,小A、小B都当庭认罪。两少年的父母痛哭流涕,请求被害人原谅他们的儿子。被害人决定原谅两少年,并当庭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
富阳法院作出判决:小A犯抢劫罪、强奸罪,判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元;小B犯抢劫罪、强奸罪,判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2011年4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规定“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富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小A、小B都出生在农民家庭,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两人的家长缺乏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对他们进行管教。
法院认为,小A、小B目无国法,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强奸罪,应当数罪并罚。小A在实施强奸过程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小B系从犯,应从轻处罚。
由于两人在实施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两人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且得到了被害人的原谅,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判决:小A犯抢劫罪,判刑一年,罚金500元;犯强奸罪,判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罚金500元。
小B犯抢劫罪,判刑一年,罚金500元;犯强奸罪,判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500元。
一个家庭要有家规
有了“坏孩子”怎么办?
5月27日,“犯罪控制与警务战略”高峰论坛在浙江警察学院召开。就青少年犯罪问题,英国剑桥大学犯罪研究所教授法林顿认为,家规很重要。
因为家规对孩子有约束作用。家规是一个针对孩子的奖惩条例,也能让家长平常更关心孩子,做对有奖,做错要罚,这能让孩子尽快知道对错是非。
有了“坏孩子”怎么办?
有的家长想,就让他去监狱呆着吧,吃点苦头也好。
事实上不是。
“以家庭为基础的矫治对降低青少年犯罪更有效”,英国剑桥大学犯罪研究所教授法林顿说,他不主张把孩子送到监狱或类似机构,因为孩子进监狱,可能会有交叉感染的负面影响,他主张“亲情管理”:把那些令人头疼的孩子放到普通家庭里,让他们一方面不再接触不良少年,同时在社区内接受培训。
实践证明,4年后,这些孩子的犯罪率比关进监狱的孩子犯罪率要少74%。据都市快报 段静 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