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中创先进,在服务发展中争优秀,日前,杭州市物价局结合深化作风建设治庸治懒治散“效能亮剑”专项行动,作出了八项公开承诺,以此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一、敬业守职,服务群众。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价格利益问题,坚决克服“庸、懒、散”等不良现象。
二、民主决策,科学定价。严格按照《价格法》规定的程序审议定调价事项,认真开展成本监审,严格执行价格决策听证、集体审议等项制度,确保价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政务公开,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价格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时发布价格政策法规、价格决策程序、价格工作纪律等价格政务事项,努力提高价格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四、加强监测预警,扩大民生价格信息。切实抓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工作,完善应急监测保障机制。积极推行民生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消费“货比三家”。
五、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行价格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价格违法案件集体审理。加大价格监管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各类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服务群众,优质文明。在局机关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局办事的市民群众做到热接待情、用语标准文明、听取情况反映耐心、解释政策清楚准确,符合政策规定的及时办理,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七、以民为本,优质高效。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投诉,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受理各种价格举报投诉,严格按照价格举报工作规定办理价格投诉举报。
八、廉洁从政、勤政为民。严格遵守《廉洁准则》和“十条禁令”的各项规定,不滥用职权,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对树立物价部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