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6月29日讯(通讯员 陈璐莎)浙江海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老旧街道、老旧住宅(以下简称“三老”场所)、“三合一”场所(即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企业)和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海宁“三老”、“三合一”场所和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到6月底结束,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审批核查阶段。进一步开展“三老”、“三合一”场所和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对以后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在这3个多月的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海宁市政府因地制宜、严密部署,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老”、“三合一”场所和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三老”、“三合一”场所和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制订了科学合理的整治工作方案、意见和标准,为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取得全面实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市政府召集公安、财政、电力、广电、电信、消防等单位领导召开会议,落实资金,大力整治。专题协调“三老”、“三合一”场所和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有关问题,重点讨论整治资金落实细则。从“三老”场所公共消防设施配置、“困难家庭”电气线路表内改造所需经费;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中涉及电气线路改造经费;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中涉及通信、广电、电力等管线迁移职责分工和经费,3个方面深入研究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纲要。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针对存在隐患的单位,逐家逐户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资金,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工作以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为重点,采取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开展综合整治。在切实提高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基础上,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户外广告、报刊专版、手机短信、楼宇电视等宣传平台,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隐患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组织宣传消防教育能力)。认真分析研判所辖区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组织由各基层派出所、治安巡防队、专职消防队、安监站、村(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参与的联合检查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照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进行排查摸底,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区分轻重缓急,有针对性提出处理意见。严格按照“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总体部署,采取周密的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截止本月底,海宁“三老”、“三合一”场所和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成果以数字化的形式反应出来。全市4个街道8个乡镇,“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性进展。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共出动检查组累计总数达616次,参加检查人员达2626人次,排摸单位总数达14322家,督促已完成“三合一”场所整改94个,督促已完成“三老”场所隐患整改582个,督促已完成居住出租房屋隐患整改7083个,累计排查出火灾隐患总数达23162个。此外,张贴公告1649个,发放宣传资料64484份,悬挂横幅标语数达586个。
为整治和消除“三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巩固“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切实扭转海宁火灾多发的严峻局势,全力维护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和谐与稳定,为建设“平安海宁”,打造全省最具安全感城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保护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出了周密而有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