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30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昨天早上8点多,一名年轻女子走进了上塘派出所求助,她说,自己被前男友骚扰,对方抛下狠话说:“如果不同意复合,我要你像张柏芝一样的下场。”
女子叫林玲(化名),90后,外地人。来到杭州后交了一个男朋友,叫刘洋(化名),1982年出生。因为同在一个通信市场里上班,两人就认识了,确立关系后,两人就住在了一起。
虽然住在了一起,但90后的林玲和82年出生的刘洋,还是有一定的“代沟”。她喜欢上网,喜欢玩,喜欢和网上聊得来的网友见面,这难免让刘洋觉得不舒服,这个他视为自己媳妇的女人,成天跑出去见陌生网友,一来不安全,二来这难免有碍于他的尊严。
6月22日,林玲又想出去见网友,刘洋知道了,不让她去,两人起了争执,刘洋一冲动,打了林玲一巴掌,说:“陌生网友有什么好见的,到时候被人骗了,我看你怎么办!”
林玲摸着被扇红的脸颊,眼泪就刷刷地往下掉,怎么也想不到,口口声声说爱自己的男人居然会打自己。“我们分手吧。”她说。
后来,不管刘洋如何道歉、挽留,林玲就是不肯同意复合,之后,刘洋从出租房里搬了出来。其间,因为来自刘洋的短信、电话骚扰多了,林玲就将手机放在了公司的朋友那里,刘洋知道后,就到林玲的朋友那里,强行把手机拿走了。
“6月28日晚上,他又找到我住的地方,说如果我不同意复合的话,就让我像张柏芝一样的下场。”林玲告诉民警。
2008年艳照门事件,张柏芝因大量的不雅艳照被公之于众而一时名声大跌。林玲想到了落入刘洋手里的手机,因为是90后,年轻的林玲喜欢玩自拍,手机里存有大量自拍照,其中也有些不雅观的照片。
果然,刘洋随后威胁林玲,如不同意复合,就将存在手机里的不雅照片公布在网络上,毁掉她的一生。
又苦恼又无奈,林玲只好向民警求助,希望民警可以劝说刘洋,不要再骚扰她了。该事情目前仍在调解中。
【警方提醒】
发布不雅照要负法律责任
如若在网上发布或者传播任何涉及个人隐私的照片,包括发布不雅照片,故意败坏当事人的名声,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感情的事不能强求,不要因为一时之气而作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