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30日讯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宁波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10医保年度医疗费综合减负将于7月1日进行,政策相关内容跟去年相比,没有变化。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无需申报,减负金额即于7月1日直接划入本人历年账户,可以在就医时按规定使用,也可按规定办理现金一次性提取手续。
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2010医保年度共有3.57万人符合市区职工医保医疗费综合减负条件,比2009医保年度增加73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