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炎明(左二)勉励年轻武警战士奋发有为。通讯员徐步文摄
【先锋档案】
孙炎明,男,1962年10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1995年6月入党,2000年9月起在东阳市看守所任监管民警。先后荣获“全省百名优秀基层民警”、“浙江省优秀人民警察”、“浙江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公安部“2010警界骄傲”等荣誉,荣立一等功1次、三等功3次。2010年当选为“感动中国”年度十大人物、“浙江骄傲”2010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
【感悟】
我长期在普通岗位从事平凡的工作,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壮举,也没有什么值得大家感动或佩服的大事。7年前,我被确诊患脑癌。面对病情,我痛苦过、困惑过,最后的选择是:笑对生活,快乐工作。因为,工作使我的生命充满阳光。
组织上派我们到各地作巡回报告,我在报告中每次都要讲的两句话是:走出家门去上班,就是出征;下班安全回到家,就是凯旋。
说句实话,病魔随时都会夺走我的生命,但不管我还能活多少日子,我都要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扎扎实实干好每件事。
【新闻回放】
今年48岁的孙炎明,是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一名普通监管民警,1982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2000年9月到看守所工作,2004年经医院诊断患有脑癌。此后,3次大手术,孙炎明都坚强地挺过来了。
2007年6月,孙炎明病情有所恶化,医生建议他休息养病。但孙炎明整天牵挂着监所,向所领导要求安排工作:“我生命延续一天,就要干好工作一天,确保监所安全一天。”
孙炎明始终认为,自己的工作对象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曾经危害社会,如何让他们认罪服法、改造自我、重新回归社会是自己的责任。为此,他主动要求把难管的死刑犯和不服管的重点在押人员,分到他负责的监室。
患病后,孙炎明头部经常胀痛。难忍时,他就用冷水冲头,但他坚持没请假休息一天。他分管的两个监室,在全所始终保持两个最好:在押人员秩序最好、教育转化的效果最好。
2008年9月,安徽人叶某被判处死刑,执行死刑那天,他突然向行刑人员提出:“我要见孙管教。”现场负责领导把孙炎明请进去,叶某看到待己如兄长的管教孙炎明,说了此生最后一句话:“孙管教,给你添麻烦了,谢谢你,来生再报。”
孙炎明说,这些在押人员,曾经危害社会,虽然法律剥夺了他们的自由,但他们也是父母所生,也是为人兄弟姐妹,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人心都是肉长的,我要用自己的耐心、诚心和爱心,感动他们,感染他们,感化他们。”
孙炎明自己掏钱,或买或租来书籍,给在押人员看。犯人缺衣少被的,他想办法帮助解决;逢年过节,他都与在押的少年犯一起度过。他,不仅是在押人员的管教,还是他们的良师益友,更是少年犯的“孙爸爸”。
【愿景】
都说十年磨一剑,我干的正是“化剑为犁”的事业,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多挽救几个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多帮助几个在押人员消除心头的“魔剑”。
为警察事业奉献一生是我永恒的追求,倘若有人问我28年从警感悟,我会坦然而坚定地回答:“从警,今生无悔!”
今后,我要继续把奉献作为自己的一种责任、一种承诺、一种精神、一种义务,继续保持那份淡定、从容和本色,继续坚守那种敬业、乐观和奉献,一如既往,使自己的生命在奉献中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