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4日讯
陈某,男,43岁,初中文化,湖北人,在桐庐一家酒店做厨师。今年3月16日傍晚,陈某在酒店上班时,与厨师长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发生争吵,一旁的同事上前劝说,也与陈某发生拉扯,陈某觉得两人合伙欺负他,就冲进厨房拿出两把菜刀,将两人砍伤。经法医鉴定,厨师长的伤势构成轻伤。
案发后,陈某家属已赔偿厨师长损失2万元。
“我提审他时,他还是觉得自己根本没做什么,只是和人发生了摩擦,赔点钱的小事而已,还是没认识到自己这是犯罪。”柴检察官说,陈某看起来很瘦弱,讲话很固执,跟他讲道理,根本说不通。
“他自始至终都觉得是对方不对,对方先动手打人,他是因为打不过才拿菜刀砍人,最多赔点钱的事情,还是没意识到这已经是刑事犯罪了。”
“他讲话很大声,好像一肚子委屈。他说,酒店里的人平时都欺负他,这次也是他们先欺负自己,自己只是拿菜刀砍了他们,就被关进来了。”柴检察官很无奈,“我和他说了半天道理,他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始终不明白,这么小的事情,自己为什么会被关进来。”
“‘从湖北到桐庐,我跑这么远,就好像是来坐牢的。’提审最后,他幽幽地这么来一句,真是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哎,他还是觉得这只是赔点钱的小事。”柴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