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诩(化名)越来越可爱了,再过1个多月,她就满1周岁了。不过她并不知道,一场争夺她的“大战”正在两个家庭间上演。
昨天,一起收养纠纷案在余姚市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对簿公堂争夺的对象就是女孩小诩。不过,当两个家庭在法庭碰面后,他们作出了新的决定:庭外协商解决。原告还提出了撤诉申请。
母亲私下送走女儿
楼某,义乌人,今年41岁。楼某的老婆吴某小楼某3岁。去年8月25日晚上10点,吴某在义乌市妇幼保健院早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儿。
但是10多天以后,吴某将一对亲生女儿送了人。楼某说,老婆把女儿送人的时候,自己正在国外出差,老婆根本没有和他通过气。
得知情况后,楼某对老婆的做法十分不满,并决定找回亲生女儿。在做通老婆的思想工作后,他开始四处寻找女儿们的下落。
经过一段时间的打听寻找,去年11月,楼某找到了其中一个女儿——小诩。小诩已经被余姚的魏某、黄某夫妇收养了。楼某多次登门,要求领回女儿,但未能如愿。
魏某,36岁,妻子黄某34岁,余姚市牟山镇人,自己没有小孩。当时,他们通过民政部门办理了小诩的收养手续。他们坚决不同意送还小诩。
无奈之下,楼某向余姚法院起诉魏某、黄某夫妇和余姚市民政局,诉请法院确认魏某、黄某收养无效,由亲生父母领回孩子。
父亲想要回孩子
楼某在诉状中说,被告魏某夫妇采取了欺骗的手段收养了小诩。他说,2010年12月29日,魏某夫妇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捡到一个弃婴,并向有关部门获得了弃婴证明,然后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成为了小诩的合法收养父母。
楼某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小诩不具备被收养人的条件,母亲吴某也不具备送养人的条件,并且无权单方送养。
“被告明知女婴并非弃婴,且在女婴的亲生父母多次请求领回的情况下,故意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收养关系应认定无效。”楼某在诉状中这样写。
两户家庭达成和解
昨天,楼某、吴某夫妇和魏某、黄某夫妇均到庭。但在庭审开始前,他们决定庭外协商解决。原告楼某还提出了撤诉申请。法庭予以准许。
两户家庭在调解室里进行了协商。在此过程中,黄某一直伤心哭泣,说自己舍不得送还孩子,并坚持要继续收养小诩。
记者获悉,经过一个下午的协商,双方达成了初步的和解意向:小诩将会继续由魏某、黄某夫妇收养,平时可经常回亲生父母身边。
至于当初小诩的母亲为什么要把女儿送人,而魏某、黄某夫妇又到底是如何收养小诩的,他们均守口如瓶,不愿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