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兰溪市上华街道夏家村的6名村干部被兰溪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12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6人中,既有现任和前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还有村出纳、村会计。他们利用职务便利,中饱私囊,最终全军覆没。
闻风而动租田种树
2008年10月,兰溪市上华街道夏家村村支书章宝富、前任村党支部书记唐卸苟、村出纳黄立中等人获悉:330国道外迁工程将通过本村并征用土地。3人一商量,决定趁征地工作开展前租田种树,以作明年征地补偿之用。
3人一拍即合。由于不懂如何种树,他们便请苗木专业户陈锡贵入股,买了红豆杉、桂花树等苗木,种到了租来的田里。
经核算,租田、买树、种树共开支4.2万元。考虑到章宝富是村支书,以后补偿还要他去走关系,唐卸苟、黄立中、陈锡贵3人就没有让章宝富出钱,但算出资一股。就这样,这个兼“公关”“、技术”和“财务”于一体的“复合型团队”成立了。
权力入股虚增补偿
2009年2月,兰溪市委、市政府为加快330国道兰溪市区过境公路改建工程的征地拆迁和建设进度,成立了工程建设指挥部及有关工作小组。3月,兰溪市统一征地事务所派郑旭斌(已判刑)到上华街道负责330国道外迁工程地面附着物清点补偿工作,并由沿线各村村干部协助其做好清点补偿。
夏家村地面附着物清点工作开始后,郑旭斌连同上华街道工作小组到章宝富等人拼股的苗木田里清点苗木。为了获得更多赔偿款,章宝富找到了郑旭斌,让他帮忙在拼股的苗木上虚增数量和规格,事成之后他们不会“亏待”他。郑旭斌答应了,并且办得相当“给力”:原本这些苗木只能获赔20余万元,而郑旭斌将该笔补偿款虚增到了50余万元。
补偿款到位后,章宝富等4人进行了分配,并由章宝富将其中的6万余元补偿款交给了郑旭斌,作为“回报”。
削尖脑袋各打算盘
为了多骗取补偿款,除了“团队”合作,他们还削尖脑袋各自打起了小算盘。
2009年4月,章宝富以他人名义虚报了一笔地面附着物补偿款,由郑旭斌在其提供的名下虚造了51240元补偿款,并将这笔钱占为己有。
村主任郦国富也同样在为自己谋“福利”。他请郑旭斌喝茶,说自己和他人拼股的苗木在征用范围之内,让郑帮忙多赔点。郑旭斌为他出了个点子,说拼股的苗木多搞补偿款是要和拼股人分的,不如自己报个名字虚领一笔。于是,在郑旭斌的帮助下,郦国富虚报他人名字,领了63381元附着物补偿款。
在这些村干部眼里,郑旭斌就是他们的“财神爷”,得了实惠自然不能少了他的好
处。2009年3月份,章宝富、郦国富找到郑旭斌,让他也提供一个名字,虚报一笔附着物补偿款。郑旭斌便报了一个亲戚的名字,同他们签订了相关协议,领到了55740元补偿款。
村干部们虚报冒领补偿款的事情,村会计杨金有都知道。为了封他的口,章宝富、郦国富、唐卸苟和郑旭斌便商量,为杨金有也虚报一笔补偿款。最终,他们为杨金有虚报了32141元附着物补偿款。
一审判决全军覆没
纸终究包不住火。村干部串通骗取补偿款的事情很快被人发现。去年11月23日,兰溪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将章宝富等6人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章宝富、郦国富、黄立中、杨金有系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管理工作时,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4人利用协助政府从事330国道外迁土地征用工作的职务便利,并利用郑旭斌受兰溪市统一征地事务所委派负责地面附着物清点补偿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方式,骗取被征土地附着物补偿款,其行为均构成贪污罪。被告人唐卸苟、陈锡贵与上述4名被告人勾结,伙同贪污,以贪污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