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3日讯
昨天下午,43岁的老驾驶员单某因为醉驾,站在了江北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上。
让单某觉得特别不好意思的是,这次庭审还被放到了东方热线网站上直播。据网站统计,整个庭审过程持续40分钟,网站点击率达362人次。网友发了百余条评论。
喝了3瓶啤酒,醉驾审判上网络直播
单某是一家公司的业务经理,5月16日,他在远洲大酒店陪老板和一批客人喝酒谈生意。
喝到次日零点40分,老板让单某去取东西,他从酒店停车场把车开出来,1分钟不到,就在远洲大酒店北门和正门之间的道路上,被查酒驾的交警堵了个正着。
吹气检测、血液检测,结果是,他血液酒精浓度为124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
昨天,单某因危险驾驶罪受审,江北交警组织了40多名司机旁听。
年轻的女检察官当庭陈述酒驾危害:“酒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与麻醉药相似……这种副作用和驾驶行为一结合,不知让多少人为此付出惨痛代价。古有汉文帝之子梁怀王酒后骑马不慎,坠马而亡;今有南京张明宝醉驾致五死四伤,酿人间惨剧……”
女法官问单某:“你知道醉驾要入刑吗?”
单某说他知道,但感觉醉得没那么厉害。当晚他一共喝了3瓶啤酒,自觉神智还清醒,又考虑到已是凌晨,远郊路上行人很少,这才开车。“如果是在大路上,肯定是不敢开的。”他说。
女法官:“作为一名老驾驶员,你知不知道醉驾酿祸的惨剧绝大部分发生在凌晨呢?”
单某默不作声。
昨天,江北法院当庭判决,单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网络直播是否侵犯隐私权
那么,网络直播醉驾审判,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呢?
对此,江北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的案子、当事人申请秘密开庭的,其他案件均可公开庭审,因此,网络直播并没有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另外,江北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有所不同。刑事案件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会产生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犯罪与惩罚都是公众关心的事件。人民法院公开审判案件,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与惩罚之间的司法评价,因此,人民法院除了依法不公开审判的案件和不宜网络直播的案件外,其他案件进行网络直播既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违背公共道德,而且更能起到教育作用。
最后,据记者了解,此次网络直播审判事先已征得了单某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