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晚上11点不到,下着雨,上塘路延伸段瓜山附近,在饭店工作的陈姑娘下夜班,步行回家,刚走到正方集团对面,身后蹿出一个男人,从背后捂住她的嘴,用刀抵住她的脖子,把她拖进路边草丛中。
男人从陈姑娘包里搜出一点现金,还找到一张工行银行卡,逼她说出了密码。之后男子又用刀割开她的内衣,正要扯裤子时,陈姑娘激烈反抗,又抓又咬,正好咬中男子的手臂和手指,男子扔下陈姑娘,转身逃了。
姑娘的左后背和手臂被刀划伤,报警。
上塘派出所调查发现,事发当晚11:44左右,男人在长乐路的一ATM机上取走陈姑娘卡中2700元现金。男人30岁左右,身高约1.7米,微胖,穿浅色衣裤。
6月25日晚上10点多,又是一个雨夜,还是上塘路延伸段瓜山附近,陆姑娘被一陌生男人捂住嘴巴,以刀相挟拖进草丛,抢走包里200元现金。正强行脱陆姑娘的衣服时,她的手机响了,男人一惊,站起身来逃了。
陆姑娘回忆,这个男人的体貌特征与之前的那个男人十分相似。
相似案件连续发生,由拱墅刑侦大队杨新围副大队长牵头,会同拱墅刑侦大队、上塘派出所成立的专案组深入调查发现,除了陆姑娘和陈姑娘,还有另外两个姑娘被抢,地点都在上塘路:其中吴姑娘在上塘路延伸段瓜山一家网吧门口被一男子尾随抢走80多元;朱姑娘在上塘路的舟山东路与湖州街路段被抢包,包里有400元现金。
这几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很相似,警方分析,这系列案件很可能是同一人所为,派人连夜蹲守。
7月6日晚,经多日蹲守,嫌疑男子在舟山东路一带被拱墅警方抓获。
嫌疑人姚某,26岁,桐庐人,武汉一所船舶学院大专毕业。曾在武汉一家船厂打工,后推销过药品,2009年到杭州,租住在长乐路,无固定工作,无女友,生活拮据。
姚交代,除了以上4起,他还做了2起抢劫案。一次在5月中旬,他在定海新村看见一撑伞女子,便尾随她到附近小公园,抢走140元现金和一只手机,手机没有拿走,而是放在附近的一块石头上,当时他穿黑色西装和牛仔裤。另一次在6月28日,他抢完了吴姑娘之后往回走,又在附近小公园以同样手段抢走一个姑娘身上的60元钱。这两起案件事主都没有报警。
警方提醒,姑娘不要单身走夜路,有条件的最好结伴回家,家里有人的话最好能出来接一下。下夜班回家不要穿得太清凉,也不要佩戴太显眼的首饰。
天气炎热或下雨,不要图方便走小路,走路灯明亮、车辆较多的大路,危险会小很多。
一旦发觉有人尾随,应加快脚步,往大路或者人多处走,也可拿出手机,佯装打电话,包最好挎在身上,不要拎在手里。
也请5月中旬在定海新村附近被抢的姑娘、6月28日在瓜山附近小公园被抢的姑娘尽快与上塘派出所联系。联系电话:0571-88313637;13867457663。联系人:俞警官。据都市快报 赵洁 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