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的李某、56岁的叶某是两个老医务工作者。因一起收受药品回扣,涉嫌受贿,昨天他们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一同受审。
李某原是杭州市某医院药剂科副主任、副主任中药师;同事叶某是医院药剂科中草药库房药品验收保管员,也是副主任中药师。两人在该医院工作都超过20年。
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0年,李某在担任杭州市某医院药剂科副主任分管中药房工作期间,伙同担任同科室中草药库房药品验收保管员的叶某,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中药饮片过程中为浙江某中药饮片厂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该厂厂长张某按业务量10%左右所送的回扣共计57万余元。李、叶二人平分后用于个人使用。
庭审中,李、叶二人对于检察院指控的受贿事实,都表示认罪。法庭调查还原了李、叶二人收受回扣的大致经过。那是2005年底,浙江某中药饮片厂负责联系市某医院的业务员跟厂长汇报说,该厂在这家医院的业务量下滑,并打听到对进药有决定权的李某和叶某。于是,厂长张某亲自出面,请李、叶二人吃饭,并提出按业务量的10%给回扣。
此后,李、叶二人便有了关照张某的默契。作为库房验收保管员,叶某核定每天药品的消耗量,报给李某批准,再向定点药厂进药。因为给了回扣,张某所在厂有了更多的业务量。
张某大多时候都在饭局上把回扣交给叶某、李某。光2006年一年,李、叶二人就从张某处拿了4次回扣,总共达10.4万元,每人分得5.2万元。到案发时,二人总共从张某处拿到回扣57万余元。
此后,张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查处,李、叶收受回扣的事因此案发。据检察院起诉,案发后,李某家属主动退出2.4万元,叶某家属主动退出30万元。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