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
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
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各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7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气势恢宏、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指导性,是指引我们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研究部署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讲话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机关和省部属企事业基层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
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浙创先发〔2011〕24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浙创先发〔2011〕26号)文件,现就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
1、深入学习领会“七一”讲话精神。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回顾了我们党90年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总结了党和人民创造的宝贵经验,概括了我们党建党立党的基本原则,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科学内涵,提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的大政方针,对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全省各级机关和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带头学习好重要讲话精神,集中一定时间,组织集体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实质,理解讲话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全面把握讲话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学习要突出重点,着重学习、领会、把握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加深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加深对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目标任务的认识,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的认识,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思想认识基础。同时,要做好重要讲话精神的传达贯彻,精心组织好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切实把讲话精神落到基层、落到实处,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去。
2、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认真总结我省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的实践,全面分析当前我省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要举措。贯彻好全会精神,对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科学发展,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机关和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浙江”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
3、继续突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要紧密结合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坚持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坚持把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作为创先争优的主要任务,注重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突出困难,组织引导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中创先进、争优秀、作表率。要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党员服务中心平台和基层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建设,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党内关爱资金(基金)建设,深入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要积极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切实加大在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全覆盖,健全适应社会管理要求的组织体系。要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努力使党员干部队伍成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中坚力量。
4、深入开展“和谐先锋”创建活动。要结合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不断完善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机制,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企业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争做先锋。要积极引导所属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承担社会管理事务,在优化公共服务中争做先锋。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中党的工作,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日常教育管理,健全城乡一体的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新机制,在加强流动人员服务管理中争做先锋。要进一步完善领导联系点、定期下访、蹲点调研、下基层锻炼等制度,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加强社会管理工作,在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争做先锋。要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争社会管理之先,创服务群众之优。
三、突出当前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工作
5、突出抓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坚持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以转变作风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引导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最好的服务就是最好的管理的理念,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服务。要按照“服务强、党建强”的要求,以“三化一联”为抓手,全面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窗口和优质服务品牌活动,进一步促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常态化。要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合力、机关与基层单位联动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的工作机制。要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以党内创先争优带动所有员工、整个行业的创先争优。
6、深入推进“双强争先”活动。要深入实施强基固网、党员人才、同心聚力、和谐示范和保障提升等工程,建立健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机制。要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制度、有保障的“五个有”要求,探索实行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双重管理”机制,全面开展新一轮“双强百佳”企业创建活动。要明确各领域开展“双强争先”活动的目标要求、争创标准,进一步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为推动科学发展贡献力量。7、着力做好领导干部点评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联系点制度。扎实做好领导干部点评工作,在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初,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对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点评,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落实承诺事项。要注重把领导点评与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年终总结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以方便基层、务求实效。要进一步落实点评责任、创新点评方式、提高点评质量,使点评的过程成为鼓舞士气、促进工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过程。
8、深化“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要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推荐点评和投票评选活动,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展示评选出来,形成人人能当先进、人人争当先进、人人都有闪光点的良好氛围。省委将在每月评选20例省级“闪光言行之星”的基础上,在年底评选100例“先锋浙江?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在明年年中评选一批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一步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省直机关每月继续评选10例“闪光言行之星”,并向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展评对象,明年“七一”前夕将评选表彰一批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区市创先争优理论研讨推进会精神,深入探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长效机制,省直机关将适时召开创先争优活动理论研讨会进行交流。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可持续开展
9、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全省各级机关和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以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始终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放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谋划和整体推进。
10、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精神,宣传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90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业绩、宝贵经验,不断激发全省各级机关、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热情和干劲。要发挥好先进示范、典型引路的作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通过党员带群众、党内带党外,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
11、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要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各单位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督导、激励、约束、考核、评价等制度,推动工作落实。要根据活动进程及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需要,及时采取督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活动中的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各项举措和要求落到实处。
省直各单位、各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送省直机关创先争优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