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助困难群众脱贫的工作岗位上,本该心系困难群众,可苍南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原副主任杨某却利用自己的职权“肥”了自己的腰包,还交代行贿人“不要让我老婆知道”,只因要存私房钱。昨天,杨某被苍南县检察院以受贿罪起诉。
杨某,男,现年50岁。据苍南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以来,他在担任苍南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下山脱贫的职务便利,在一脱贫安置房项目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林某(另案以行贿罪起诉)所送的8万元。
2007年9月,林某得知苍南县扶贫办要在该县钱库镇东西街村兴建安置房,就找到时任扶贫办副主任的杨某,说明自己想承包该工程。在杨某的帮助下,这个工程很快被林某“拿下”。在此后的工程建设中,杨某多方面为林某提供便利。例如按规划该安置房楼层限定为5层,林某却违规多建了1层,杨某知道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010年12月,杨某对林某说自己欠了同事1.5万元“,一直想还,可手头没钱”。林某知道对方话中有话,自己“感恩”的机会到了。几天后,他拎着一个黑色塑料袋来到杨某办公室,说明内有8万元。对此,杨某笑纳了,据他说,这笔钱他打算还了欠款,剩下的就当私房钱,因此还特别交代林某“这事不要让我老婆知道”。
没有不透风的墙。经群众举报,今年4月,杨某受贿一案被苍南县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