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讲话中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民政作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组成部门,必须分析社会形势,顺应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管理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要着力在创新社会基层管理体系上下工夫
社会管理具有层次性。基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所在,所有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都要靠基层的具体管理去落实,社会基层管理直面千家万户,基层管理的好坏决定了社会管理的成败。从这一角度看,加强社会管理就是要同步加强或者更为重视加强和改善基层管理。
民政部门作为城乡社区建设的牵头部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管理与基层管理的关系,努力参与构建新型基层管理体系。一要重视农村基层管理。要总结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好经验,充分相信基层组织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步伐,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农村基层组织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要以农村社区化建设为新抓手,积极探索多类型的社区架构,处理好乡镇、村与农村社区的关系,让农村社区作为该区域内各种人群(农村户籍与非农村户籍、本地人与外来人群等)的共同沟通平台,更好消弭社区内不同阶层、不同族群之间的隔阂,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和谐稳定。二要重视城市基层管理。要研究社区组织的功能定位,处理好社区居民自治与承担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关系,既要明确社区非政府的基层自治组织性质,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确保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权利,更要发挥社区基层管理作用,全面掌握社区居民情况,畅通社会信息渠道,配合政府履行好守土保平安职责,让更多的“单位人”、“社会人”乐于当“社区人”。要处理好街道与社区的关系,有条件的城区,可进行减少行政层级的行政区域和行政体制的调整改革,做到重心下移。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人、财、物向社区倾斜。只有真正做大、做实、做强社区,有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才有助于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
二、要着力在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上下工夫
社会管理具有系统性。所有的人都是社会人,其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都自觉不自觉地加入各种社会组织并扮演不同社会角色,发挥相应的社会作用。社会管理的高效运作,既需要强有力的自上而下的政府行政管理系统,也离不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广大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是政府与社会互动共进的过程,社会组织来源于生动的社会实践,广布于社会各个领域,其迅猛发展已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重大特征。从这一角度看,加强社会管理就是要同步加强或者更为重视加强和改善社会组织管理。
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部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管理与社会组织管理的关系,努力参与构建新型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一是要改革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办法。当前运行的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批文再进行社会组织登记的方法,有两大问题:一个是政社难分,不少社会组织行使了行政管理职能,易成为“二政府”,个别的甚至成了主管部门的“小金库”;另一个是由于门槛过高,大量民间组织自我运作、自生自灭,游离于政府视线之外。有鉴于此,必须放宽登记门槛,扩大直接登记的范围,除了政党型、群体利益诉求型组织外,对社会服务、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等可进行无主管部门的直接登记。二是要一手抓引导发展,一手抓依法管理。研究培育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扩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试点,结合政府职能转变,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让渡空间,让“地下”、“野生”的社会组织回归正常运转轨道。要加强评估监管,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淘汰徒有其名、不起社会作用的社会组织。三是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备案制度,消除社区社会组织成立门槛,发挥其立足基层、直接服务群众、直接参与社会基层管理的作用。
三、要着力在创新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上下工夫
社会管理的本质是服务性。社会管理不是单纯的行政管理,不是加强政府的单向控制,而是依法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现管理。从这一角度看,加强社会管理就是要同步加强或者更为重视加强和改善社会服务。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发展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之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关系,努力参与构建新型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一是推进城乡公共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以政策性资源公平化、公益性资源普惠化、市场性资源最优化为原则,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各类需求为出发点,完成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乡(镇)、街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尽早形成市、县、乡(街)、社区四级服务中心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二是推进专项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新型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等体系建设,履行好减灾救灾、婚姻登记、收养、殡葬、地名、老龄、慈善等服务职能。三是推进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制订出台中长期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各类专业社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项制度,为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的兴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作者为市民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