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平安浙江网 > 平安时评 正文
铁路“赔偿限额”实为法律垄断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目前进入善后赔偿阶段。而胶济铁路列车相撞事故的幸存者周君,还在为3年前那场浩劫留下的伤痛而奔波。相关信息显示,当年胶济铁路事故,铁路方面对于死难者的赔偿是每人20万元。显然,给周君的赔偿不可能高于这个数。(《今日早报》7月27日)

  周君的一只假肢,费用就是80万元,至于她的治疗费、康复费、误工费等等,更是天文数字,区区20万元,不过是九牛一毛。我们不得不感叹于铁道部门的“牛气”,不但垄断了所有的铁道运输及关联企业,而且在赔偿问题上还享受着超市场主体的待遇,将法律也垄断起来了。

  此话怎讲?根据2007年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运输企业对事故中每位旅客的赔偿限额统一都是15万元,对行李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而1992年修改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赔付的保险金最高为2万元。也就是说,在火车事故中,不管是死是活,不管损失多大,也不管后续治疗要多少钱,铁道部门都是17.2万元一口价买断。尽管此次“7·23”事故每位死难者家属可得50万,但这50万包含的是“事故赔偿金、一次性专项帮扶款以及爱心捐助款”。

  而根据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准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0万元。坐火车与坐飞机的同为国家公民,为何同命不同价?

  其实,任何所谓“限额”的规定都是违背常理和违背法律的。人的生命无价,人的治疗费用更不能限额。《侵权行为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公民伤亡赔偿金有着一系列法定计算标准,又何来“限额”一说?

  当然,有人要说,铁路交通事故伤亡赔偿限额的标准是国务院发布了《条例》的。但是,《条例》只是行政法规,而《侵权行为法》是法律,位阶比行政法规更高,在司法实践中,理应适用法律而不是行政法规。

  以上种种追问,我们完全可以看出,“赔偿限额”形成了法律垄断,损害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更破坏了法律的尊严。而这种垄断能一直延续下来,可“真是个奇迹”。这种法律垄断,和铁道部门的经济垄断一样,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

分享到 转播到浙江微博浙江微博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开心网 开心网 人人网 人人网 推荐到豆瓣 豆瓣 搜狐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稿件
特别策划 更多...
浙江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
·皮革制胶囊,治病还是致病?
·【特别策划】老酸奶再陷添加剂风波
·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冯志礼访谈
·浙江在线联合省高院直播知识产权庭审案例
·“平安浙江”建设新闻发布会 现场直播
平安时评 更多...
·闯黄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危险之举
·钱江晚报:别让子弹乱飞
·钱江晚报:烂尾楼的账,轧得平么
·青年时报:“换马甲”换不出机场费正当性
·钱江晚报:山寨救护车 哪来的生存空间
·钱江晚报:到底是什么让法官“眼花了”
平安发布 更多...
·5月15日起浙江省高速公路按实际行驶路径里程收费
·杭州:运河闸弄口段恶性杀人抛尸案 警方悬赏协查
·早晚高峰还车难 杭州再划出18个公共自行车储车点
·杭州警方征集运河命案破案线索最高奖励5万元
·杭州交警集中常态整治违法停车 更人性更实际
合作媒体  
主要成员单位网站  
廉政在线 浙江组织工作网
浙江文明网 浙江法院网
浙江检察网 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 省教育厅
省民宗委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浙江交通网 浙江农业信息网
浙江林业网 浙江卫生网
省安监局 省环保厅
浙江统计信息网 省工商局
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质监局
省粮食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共青团 省妇联
省公安边防总队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