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2日讯
昨天,福建的栗师傅致电钱报《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我是开半挂车的,前两天,我运一车货到无锡去,经过金丽温高速时,有一段路撒满了铁钉。我的车受损严重,6只轮胎报废了,连买轮胎带修理花了两万多元。
一路上,我看到好多车的轮胎都被扎破了。你说,好好地在路上开车,却出了这样的事,该找谁讨说法去?
半夜高速开车,遭遇“钉子路”
8月9日10点30分左右,栗师傅开车行经金丽温高速武义路段。他从福建出发,要运一批货到无锡去。
当车开到金华方向西田畈出口附近时,栗师傅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一辆警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警灯闪个不停。
他下意识地踩下刹车,减了速。凭经验,他知道前面可能出了什么事。
很快,栗师傅就看到了现场:高速路面大约有3到4米的一段路,铺满了铁钉。就算在晚上,看上去也是黑压压的一片。
栗师傅小心翼翼,用最慢的速度开过了那段“钉子路”。
“我后面有不少车也开了过去,不过,有好些车的轮胎都被扎破了,我都能听到放气的声音。”栗师傅说,“过了那段路,在六七公里远的地方,还看到有车停在路边。”
6只轮胎报废,修理费花了2万多元
栗师傅的车,也未能幸免。
“我的车都是真空轮胎,即便扎进了异物,也能开一段路。”栗师傅说,后来他发现自己的车也出了问题,便就近找了一个出口下了高速,将车开去修理。
他的车一共有20只轮胎,有近半扎进了钉子,“修车师傅从轮胎里一共拨出来13颗铁钉,三四厘米长那种。”
栗师傅说,他的车一共有6只轮胎无法修理,只得报废,“每只轮胎2800元,加上修理费,一共花了2万余元。”
事后,因为要赶着去送货,栗师傅只能有些郁闷地继续上路,“不过,我想讨个说法。好端端地在路上开车,遇到这样事,你说我冤不冤?”
交警:钉子可能是从运货的车辆上掉下来的
“当时是晚上,我们在巡逻时发现有车停在路上,就立即赶过去查看。”金华高速交警方面称,他们赶到时,已经有几辆车爆胎了。
因为是在晚上,交警一边打电话要求公路管理部门赶来清理,一边拉起警灯,提醒后面的车辆。
交警和栗师傅都猜测,那些钉子,可能是从一辆运送建筑材料的车上掉下来的。不过,因为事发路段没有监控,一时半会儿无法查到肇事车辆。
现在,高速交警正全力查找那辆“撒”钉子的车,并要求高速收费站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以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如果找到那辆车,像栗师傅这样受损的车主,可以要求那辆车的车主赔偿。”交警方面称,如果最后无法找到,“我们建议当事人走法律途径,向责任方索赔。”
公路管理方:已尽责,账不应算到我们头上
随后,记者找到了金丽温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养护科科长汪海洋表示,这个责任是否该由他们承担,还有待商榷。
“按照国家对高速公路的相关管理规定,我们每天需对公路进行清扫,上午下午各一次。”汪海洋说,另外,一旦路上出现抛洒物,公司接到报警后,也会立刻赶到现场处理。
“我觉得,我们公司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职责,像这样的意外事件,不应该由我们来承担损失。”汪海洋建议,如果栗先生本人对此有异议,可以与管理公司联系,双方协商解决。
记者了解到,不少类似因为高速公路出现抛洒物导致事故的案件,公路管理方都需要承担不同程度的责任以及赔偿。
“这个在我们金丽温高速公路开通以来,还没有过先例。”汪海洋表示。
律师说法
高速公路管理方应负一定责任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明了,高速公路管理方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金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大方说,“这个要求,是合法且合理的。”
陈律师认为,高速公路管理方作为管理者,有法定的义务维护和保持公路安全通行。而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双方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管理公司收取了车主的钱,就要对车主的安全通行承担起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