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强(右)
陈志强,河北省唐县人,1997年12月入伍,2000年12月入党,现为武警温州市支队直属大队一中队班长、四级警士长。在这次“7·23”动车追尾事故的救援中,他始终冲在救援的第一线,充分发挥了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3日晚10时30分,陈志强爬进了侧卧的车厢内搜索。在钻到一个仅有50公分宽的狭小的空间时,借助电筒微弱的光线,他发现了一名受伤的女乘客被挂在车厢和座位的缝隙里面无法动弹。由于无法用器械进行救援,他就躺着一点一点向前挪动。接近受伤的乘客时,他一边安抚鼓励他们,一边了解情况。这时,他发现她的丈夫被挤在一个狭小的角落颈部严重受伤,他们的儿子也受伤无法动弹。在对车厢内情形进行冷静分析后,他首先用软担架将孩子救出,再引导外面的战友从外面对车厢进行切割,把2名乘客从中间的缺口斜着慢慢移出来,成功地抢救出了被压的一家三口。
在连续8个多小时救援后,紧接着又接到命令对外围的路口进行疏散,并引导铁路道口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在高温酷暑下,他始终坚守自己的岗位,实在热得受不了就吃几颗消暑药品。就这样一直坚持了两天时间,为中央领导来事故现场勘查指导的车辆安全通过,以及转移解救的乘客、为救援运输车辆和运送事故残骸车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陈志强同志用忠诚践行党的事业,始终牢记神圣职责,哪里最危险就战斗在哪里,哪里最困难就出现在哪里。不管是在99年的“2·42”空难、还是抗洪抢险斗争中,还是山体塌陷救援和扑救山林大火斗争中,始终忠诚于党,处处冲锋在前,不顾生命危险,把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当成自己的第一责任。在这次“7·23动车追尾事故”的抢救任务中,他始终保持高昂的战斗作风,英勇顽强,不怕牺牲,视人们群众的生命高于一切,把老百姓的生命放在首位,时刻不忘自己的圣神职责,忠实的履行了自己圣神使命,圆满完成了救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