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8月17日讯(阮家骅 商银权)8月16日,由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松阳县建设局联合组成的县重点工程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对松古平原污水处理一体化管道工程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督查。
据了解,松古平原污水处理一体化管道工程项目总投资3860万元,是松阳县重点工程。为使这一环境工程更加“环保”,在工程规划之初,松阳县检察院就主动联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建设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具体意见,成立了专项重点项目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在该项目工程建设中开展全方位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领导小组采用联席会议的方式听取了污水处理一体化管道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情况介绍和工程进展情况,并按各自职能分工,到工程现场抽查了有关记录、制度和台账。督查活动中,三部门工作人员还就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工程建设中的管理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松阳县检察院联合各部门对重点工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督查工作,是该院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浙江省《关于在“三个千亿”工程建设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保障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关于反腐倡廉讲话精神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对重点工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有效遏制了重点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保证工程实现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