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8月18日讯(通讯员 傅金霞 阮家骅)本以为隐姓埋名就可以瞒天过海逃过一“劫”,但终究难逃检察官的火眼金睛。8月15日,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追诉的贩毒案犯詹某因贩卖冰毒340余克,被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年32岁的詹某系丽水青田县城郊区一农民,2011年5月26日,因贩卖毒品罪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据了解,在去年5月,莲都区检察院在审查杨某、刘某(均已判决)等人涉嫌贩卖毒品一案过程中,发现一个人称“伟哥”的人涉嫌贩卖大量毒品,但“伟哥”真实身份无法确定,且相关证据尚需补强。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却无法查证,案件曾一度陷入僵局。但莲都区检察院认为,“伟哥”贩卖毒品的嫌疑仍然非常大,所以一直没有放弃对“伟哥”的追查。该院检察官先后询问了56位涉毒案件羁押人员,并多次跟进缉毒民警了解涉毒案件详情。时隔4个月后,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另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时,通过对其他毒品案犯的讯问并经其辨认,证实“伟哥”真名叫詹某某。嫌犯身份确定后,检察机关开始就詹某涉嫌贩卖毒品的事实调阅了大量的相关案卷进行仔细审查,并广泛深入调查走访。
通过近一年的自行侦查,“伟哥”即詹某涉嫌贩卖大量毒品的犯罪事实逐渐清晰明朗。经莲都区检察院审查认定,2009年8月至9月期间,詹某为了贩卖毒品需要,在莲都区香格里拉宾馆、海潮新村等地,多次向杨某、刘某等人购买冰毒共计340余克,并将所购冰毒分装成若干小包后予以贩卖。鉴于詹某贩卖冰毒数量大,社会危害性大,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今年6月29日,莲都区检察院依法将詹建伟贩卖毒品案报送丽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丽水市检察院支持莲都区检察院的追诉意见,于7月4日对该案提起公诉。开庭审理中,詹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