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肃岐、通讯员赵旻报道:8月16日,福建省公安厅纪委和消防总队联合召开全省消防执法监督问廉制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问廉制建设的经验做法,并在全省公安消防部队进行推广。
“问廉制”是指公安机关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消防部队各级纪检部门通过开展群众评议、访查核实、执法监察等形式,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执法相关人员依法履行消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等法定职责过程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的制度。去年6月,福建省公安厅纪委、消防总队联合在22个执法单位开展问廉制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总结,《福建省公安消防执法监督问廉制建设工作暂行规定》于近期出台,明确了项目问廉、分析研判、过错追责、结果运用等机制。
据介绍,全省各消防支队纪委通过网络、短信等渠道将每一个消防监督执法项目纳入评议问廉范畴,每月组织不少于30个项目的电话回访、不少于4个项目的上门访查和随机的监督执法档案抽查评析,并通过发放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执法满意率调查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
据统计,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省共办结执法监督业务12535件,回收《消防执法监督问廉表》9026张,回收率为72%,群众对执法人员服务态度满意率为98%,公正廉洁总体评价为“好”的达到97.2%。
据介绍,消防执法监督问廉制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纪检监督与业务规范、组织监督与群众评议有机结合起来,在畅通内外监督机制方面实现了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