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15个中级人民法院、111个基层人民法院全部开展了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法院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高,取得了“五升三降”良好效果,即服判息诉率、调解撤诉率、退赔退赃率、当庭宣判率、当庭认罪率上升,上诉率、发改率、上访率下降。
据了解,2010年9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基础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全区各级法院对最高法确定的15类案件全部使用量刑规范化进行量刑,共审理15类刑事案件15593件23388人,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率为95%。
今年上半年,全区法院刑事案件结案率达到了80.78%,同比上升了1.54个百分点,结案均衡度为75.28,同比上升了3.06;未结案件为3099件,同比下降12.36%。(记者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