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
诸暨市针对当前群众反映问题渠道不多、路子不顺的现实情况,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在5个中心镇试点推行电子“民意墙”,在各镇人口最为密集的文体广场设置8—10块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民意收集、事件办理等情况,实现民意同步显示、即时反馈、全程对话。
定时提交,意见收集情况同步显示。在对全体党员设岗定责的基础上,以党小组为单位,结合党员岗位职责,开展对民意的走访收集,每个党员每月向所在的党小组提交不少于5条涉及本单位工作职能、服务职能和党组织建设、党员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由党小组长汇总填写《群众意见建议传递汇总表》,于每月25日将当月登记汇总表提交给所在党支部;对于党员在走访中遇到的如纠纷调处等时效性要求较高的问题,按照“能办则办、能快则快”的要求当场予以办理或填写《群众意见建议表》直接提交党支部办理。每月25-27日,各党支部将意见建议汇总至镇党委,由镇党委对问题进行初步整理,于30日前在电子“民意墙”上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公示,让群众迅速了解到自己反映的问题是否已经列入镇党委或村支部的议事日程。
分级办处,事件办理情况即时反馈。由村党支部对民意进行认真分析,落实初步对策措施,按问题解决的难易进行分类,能在支部层面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在支部层面一时难以解决的,上报镇党委,并立即反馈至党小组或党员,党小组或党员在接到支部反馈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群众做好传达和解释工作;镇党委收到下属支部的汇总和请求后,能够解决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作出说明,并在次月5日前向各支部反馈解决方案或不能解决的理由。同时,在电子“民意墙”对上月公示的问题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公开反馈,反馈内容包括事件、办理情况、办理单位、原因、时间五个栏目,办理情况分为已办理、办理中、未办理三个等级,属“办理中”的需标明办结时限、责任支部或镇机关责任科室,“未办理”的需简要说明理由。电子“民意墙”推行以来,各镇党委已经实际答复办结事件353件,化解纠纷矛盾43起。
动态更新,群众满意程度跟踪对话。在对反映问题办理情况进行集中公示的基础上,加强动态更新,即:事件办理过程全程公示,一旦问题办理进入下一个环节,立即以单条显示的形式进行内容更新。如村民反映的道路破损问题,根据处理进度,“民意墙”相应显示“已经核实”、“上报到交通部门”、“正在筹集资金”、“开始施工”、“已修复”等内容。一并公布的还包括监督电话、邮箱、qq号等联系方式,群众可以直接实现与村党支部或镇党委的对话,表达对问题处理情况的看法,加强监督。问题办结公示后一周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的,由责任人会同驻村干部、村干部向当事人当面说明办结情况并由当事人填写办结意见单,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