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2日讯
前天晚上,杭州艮山东路,一辆电动车刹车不及追尾撞上了前面的出租车。原本不大的事故,因为电动车上载了5个人而引发关注,尤其是车上还有两个孩子,小的那个只有4个月大,都在事故中受了伤。
这不是一辆普通的电动车,而是一辆非法载客的“电的”。
采访发现,城郊结合部,非法载客的“电的”屡禁不止。而交警在处理这起事故中也遇到了无法可依的尴尬,最后只能以“超载”为由罚了电动车主20元。
载着5人的电动车,“追尾”出租车
7岁男孩阿然,是青海人,父母都在原汽车东站一带做小生意,他还有一个4个月大的妹妹,全家人住在备塘路出租房里,每天早出晚归。
前天晚上10点多,阿然和母亲、妹妹,还有同行的老乡收拾完生意后准备回住处。天已经很晚,早已误了末班公交车,四个人在路边犹豫了一会。“刚开始妈妈说人太多要打车,后来又觉得太贵,就等了一会儿。”
一个中年男子骑着电动车过来兜生意了。“妈妈说去备塘路,他刚开始要20块,妈妈说太贵,而且一辆车坐不下。后来,还到10块钱,他让我们四个人都上车。”
骑电动车的男子安排,5个人全挤坐在这一辆电动车上——阿然蹲在踏板上,后面是骑车的中年男子,阿然的妈妈抱着4个月的妹妹坐在男子后面,同行的老乡坐在最后。
电动车一路狂奔,路过艮山路明月桥路口时,前面突然出现一辆出租车……
瞬间的撞击,电动车上的人都被甩到了车外。
出租车司机垫付医药费,电动车男子被罚20元
阿然和4个月大的妹妹很快被送到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昨天上午,记者在医院见到了这两个孩子,经检查确认,两人都无大碍。阿然因为撞上了电动车踏板上的雨伞柄,胸口有点肿痛,4个月大的妹妹则是多处软组织挫伤。
因为是电动车“追尾”,所以出租车受伤并不重。
出租车司机张师傅回忆说,当时是绿灯,他正排队左转要到艮山路。“车开到路口中间的时候,前面的车点了下刹车,我也就停住了。当时电动车是从快速公交车道上窜出来的,一头就撞在了我的车屁股上。”
事发后,张师傅下车还和骑电动车的男子争执了几句。“骑电动车的问我为什么突然停下来,估计他是要直接闯过路口的,没想到我突然停车。”
昨天,张师傅一直在医院帮助照料着两个孩子,并垫付了医药费,而骑电动车的男子始终没有出现。
昨天下午,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他们以“超载”对电动车男子做出20元罚款的处理。因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机动车也要承担一定责任,但最后的赔偿和医药费,还会进一步协商。
开“电的”的师傅:开这个没多少成本,收入还行
小小的电动车坐上5人,危险可想而知。采访中,阿然的妈妈承认自己确实冒了险,但她说:“没有直达的公交车,打车得几十块钱,我们做小生意的根本承担不起,坐电动车10块就够了。”
因为肇事的骑电动车男子始终没有露面,昨天晚上8点多,记者特意到原汽车东站周边绕了一圈。这里有很多农居点,记者在路口站了一小会儿,就有两三个中年男子骑着电动车过来兜客,“师傅到哪里?”“坐车吗?”……
记者注意到,男子们骑的电动车大都是类似摩的一样的超标电动车,都没有牌照。
递上一根香烟,一名骑车男子和记者聊了一会儿。他姓曹,河南人,在杭州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去年,他花1000多元买了一辆二手电动车,开始在这一带做起了拉客生意。
相比其它的黄鱼车,老曹给电动车拉客总结了几个好处:“电动车不烧油,充充电就行了,成本很省;这种大车,速度也不是问题,时速最快能跑到50公里,城市里足够用了;电动车不是摩托车,警察不会抓,抓到了也没事,最多说我带人罚几十块。”
像老曹这样,守在这一带做生意的人很多。一般,他们很少去市中心,多在城郊结合部活动,特别是一些批发市场周围。“很多人都是图我们便宜,特别是一些打工的,所以我们每天的收入还行,勉强过日子。”老曹笑着说。
电动车非法载人,法律监管难
非机动车载客、发生事故,相关部门如何处理,确实面临难题。
现有法律对非机动车载人还存在空白,所以,这起事故,交警部门最终只以“超载”为由,罚了电动车主20元。
而对专门负责查处黄鱼车的运管部门来说,管理这类“电动黄鱼车”也无法名正言顺。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范畴,而目前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法规都是针对机动车来制定的。“法规监管有空白,管也没法管。”
交警部门只能一再提醒大家,电动车载客隐患很大:他们往往无视交通规则,不戴头盔、机动车道人行道随意穿行、突然闯红灯逆向行驶进入非机动车道,有的电动车驾驶员转弯时不知道打转向灯,更不会伸出手臂示意,完全不顾后面车辆,想转就转,想停就停,十分危险,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