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4日讯
29岁的尹某来自广西,今年年初开始与女友在杭经营一家网店,正当生意顺风顺水之时,警方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女友才知,尹某是个被通缉的逃犯。
原来,2008年3月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尹某,应聘到杭州西湖区一家高科技企业做业务员,三个月试用期后转正,主要工作是接客户,卖公司产品,谈妥价格后,签订购销合同,之后客户打款,他联系发货。因工作业绩好,不到一年里,提任了公司业务主管。
闲下来时,尹某喜欢研究股票,但苦于手头没资金,就把脑筋动到了经手的货款上。
2009年6月,江苏一家公司向尹某订购产品。一切谈妥后,对方提出将货款按老规矩打到杭州公司账户后,尹某发货。尹某却说,公司财务员最近回家结婚了,货款到了公司账户上不好查账,就让他们将货款打了尹某的个人账户。那家公司与尹某交易较多,就将货款打到了他的个人账户。
尹某收到钱后,继续发货,但钱并没上交公司,而是取出自己消费和用于买股票。公司并不要求即时结清货款,尹某的问题没被及时发现。他就利用与客户往来较多的信任关系,通过各种借口,让客户将货款打到他的账户上,将货款占为己有。
去年11月22日,尹某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在岗位交接过程中,公司发现尹某的几笔业务应收货款并没有上交公司,于是联系尹某,但这时尹某停机了。公司试图通过尹某QQ留言给他,直到去年12月17日,尹某在QQ回复说,他承认自己拿了公司货款,会归还。但之后并没与公司联系,也没归还货款。
今年1月14日,公司报警,警方对尹某进行网上追逃。6月17日,尹某在杭州租住处被抓获,对侵占公司货款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尹某辞职后,回老家过完年回来,还开了网店,因生意不借,和女友结婚登记,但侵占单位公款用于炒股的事,一直瞒着女友。
经查,从2009年6月至2010年11月3日,尹某分13次共侵占公司货款138444元。归案后,女友替他还了138444元。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尹某目前已被西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