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哪里跌倒,哪里爬起。大意是,如果在一个地方跌过跤,爬起来之后,还会回到这个地方验证一下,是不是会再次跌跤。
他姓毛,1986年生,安徽人。父母早亡,孤身一人游荡杭州,有时住城东,有时住彭埠。
2008年夏天,他在江干石塘路一农居点爬窗偷钱被抓,入刑半年。
2009年7月12日,他刚刚出狱,再次回到石塘路这个农居点,午后爬窗,这次他偷了一些现金和一台笔记本电脑,电脑转手卖了800元。
没多久,采荷派出所民警在彭埠一间租房里将他抓获。他说,再次偷是因为只熟悉石塘路这儿农居房的地形。
这一次,他被判了1年半。
今年6月5日凌晨两点半,刚刑满释放的他第三次“光顾”石塘路这一农居点,爬窗进屋,租客正在睡觉,他拿了几百元现金和一只手机,等他从大门溜出来时,被采荷派出所夜巡队员抓个正着。
巧的是,其中一个民警就是2009年抓他的人。
毛忿忿不平:“我就是要看看,我这次偷了,你们还能不能抓到我!”
“我这不是抓住你了么?”民警答。
毛低头不语。
1975年生的王某是桐庐人,年纪比毛大。2004年、2006年、2007年,他都被警方抓过。
2008年12月,他在江干石塘路偷电动车,被抓现行,劳教了1年半。2010年1月,他再次回到石塘路,半夜爬窗入室,当他拿着一台数码相机从一个农居小院走出来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为什么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回到同一个地方犯案?
参与侦办毛、王二人案子的采荷派出所民警阮佳俊说,他见过许多像他们这样重回犯案地后,再三被抓的嫌犯。
阮佳俊说,犯罪分子喜欢回到熟悉的地方犯案,一方面是因为容易得手,另外他们都不相信会三番五次在同一个地方被抓,想摆脱这种“魔咒”。
阮佳俊说,毛和王都提到过,他们服刑时,每天都在反省,“这次,我到底失手在哪里了?哪里考虑不周?”找到漏洞后,他们会欣喜,想着出去将漏洞补上,手段应该就完美了,警察肯定抓不住了。抱着这种侥幸心理,他们再次重返上次犯案现场作案。
阮佳俊提醒市民:家里进过贼的市民,即使贼抓住了,也不要大意,找一下家里的防范漏洞,让贼再也进不来。